武裝部隊
部隊民兵有42 500名現役軍人。戰時動員48小時後,可達3565438+萬人。
後備力量
351,000人
準軍事部隊
28萬民防部隊
* * *有40個軍事基地。
兵役制度
實行“全民皆兵”的全民義務民兵制度根據憲法,所有20歲至42歲的男性公民都必須服兵役。女性公民可以誌願服兵役。凡年滿19周歲的男青年,必須到就近的征兵辦公室進行登記和體檢,體檢合格者20周歲入伍。入伍第1年,在所屬軍兵種新兵學校接受15周軍事基礎訓練,之後每1年到部隊參加1再訓練,直到42歲,***10次,每次19-20天,總訓練時間300天。各級軍官任職年限,將官最高為52年(根據需要可任職至62年)。校官52歲,初級官42歲(上尉可根據需要任職至52歲)。民兵士兵退出現役後自動轉為民防服役。自1999 65438+10月1起,公民民防服役年限由52年降為50年。
軍銜/軍階
分為五個等級,18級:將官四級(將軍[戰時]、中將、少將、準將),校官三級(上校、中校、少校),初級官三級(上尉、中尉、少尉),士官六級(上士、二級士官、三級士官、上士、士官)。
軍隊
現役民兵部隊33500人(戰時動員48小時後可達321,000人)。下轄3個野戰軍總部和1山地軍總部,6個野戰師,3個山地步兵師,4個國土防禦師,5個坦克旅,3個堡壘旅,2個國土防禦旅,2個通信旅。
坦克:PZ-68/88 186,豹2 370。
步兵戰車:192 M-63/73和315 M-63/89。
裝甲偵察車:233輛鷹式II。
裝甲運輸車:M-63/73 812,剪刀魚291。
自行火炮:155mm 558炮。
火箭炮:60毫米和83毫米13484門。
迫擊炮:81毫米1469,120毫米534。
反坦克導彈:3012“龍”和303“陶-2”自行導彈。
高射炮:20毫米630門。
地對空導彈:56枚B/L-84(“光劍”)型和“毒刺”型。
直升機:60架雲雀III。
巡邏艇:寶瓶級10。
陸軍野戰部隊主要部署在華北、東北、華中和西部地區;山地部隊全部部署在阿爾卑斯山;所有四個國土防禦師都部署在北部、東北部和東南部邊境地區。
空軍
現役民兵部隊9000人(戰時48小時動員後達到30200人)。有1航空旅,1機場旅,1防空旅,1通信旅,12戰鬥機中隊,8個空運中隊。154作戰飛機。
戰鬥機:89虎式II/F-5E,12虎式II/F-5F和33 P/A-18C/D。
偵察機:幻影ⅲRS2 16,幻影DS 4。
運輸機:PC-6 16,裏爾噴氣機36 1,DO-27 2,獵鷹-50 1。
訓練器:19隼鳥MK-66,38 PC-7和12 PC-9。
直升機:AS-332M-1(“超級美洲虎”)15,SA-316(“雲雀”11) 10。
空軍的航空兵大隊和機場大隊駐紮在中部地區;防空旅部署在重點保護目標、重大軍事設施和軍用機場附近。
國防系統
根據憲法,聯邦委員會(聯邦政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國家武裝部隊的最高指揮部屬於聯邦委員會,其主席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也是國家武裝部隊的最高指揮官。聯邦主席由聯邦委員會7名成員輪流擔任,任期1年。聯邦委員會是最高國防決策機構,成員包括全部7名聯邦成員,由聯邦總統主持。在聯邦委員會中,聯邦國防委員會由聯邦國防、民防和體育部長、司法警察部長和財政部長組成,負責處理重大日常安全事務。聯邦議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重大國防和軍事問題必須由議會批準和立法。聯邦議會的國民院和聯邦院各有壹個安全政策委員會,是議會在安全和國防問題上的最高咨詢機構。聯邦國防、民防和體育部是聯邦政府的壹個部,也是最高軍事行政機關,負責領導國防和軍隊的日常管理工作。武裝力量由正規軍、民兵預備役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分為陸、空兩個軍種。最高軍事指揮機構是總參謀部。在和平時期,聯邦委員會通過聯邦國防、民防和體育部以及總參謀部對國家武裝部隊行使領導和指揮權。戰時由壹名將軍經聯邦委員會提名,聯邦議會批準任命為總司令,直屬聯邦政府,統壹指揮全軍。同時,經總司令提名並經聯邦委員會批準,任命了壹名中將參謀長和壹名中將首席軍事執法官,協助總司令指揮全軍作戰和執行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