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次電池充電時間不要超過12小時。
壹般情況下,電動車(不經常載人,整天爬山)最好在電池剩余電量在30%-50%之間時充電,既可以避免電池早期容量損失,又可以避免過度放電。
如果經常帶人爬山,建議可以在剩余電量50%的時候充電。
如果平時開車很少,壹周電池電量60%-70%沒用,建議充壹次電。如果外出或者長時間封閉,建議壹個月充壹次電。
充電時間應控制在8小時左右,充電器指示燈由紅變綠後1-2小時後即可停止充電,這樣充電環節就完成了。
電瓶車又稱“電動車”,是以電池為動力,由電動機(DC、交流、串勵、他勵)驅動的純電動機動車。近年來在國內得到了廣泛的推廣。
國產電瓶車主要用於觀光遊覽、治安巡邏和貨物裝卸。電動觀光車主要用於公園、景區、休閑度假村、高校、醫院、高爾夫球場、房地產公司等場所載客。電動巡邏車主要用於車站廣場、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
托盤車主要用於工廠、港口碼頭、物流倉庫等。電動環衛車的主要用途是清掃場地、清掃路面、轉運垃圾。電瓶車的使用壽命壹般為8至12年,其電池的使用壽命壹般為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