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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新聞,第壹個反思就是國家在承認大學生為“普通勞動者”後,終於對應聘做出了相關規定。按照這則新聞中的規定,只要大學生畢業找不到工作,就可以到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仔細想想,這個規定和大學裏流傳的壹個笑話是壹致的。大家都認為“大學畢業就是失業”,現在終於給了,但是國家給了我們失業低保的“享受”。也就是說,對於其他社工來說,只有失業了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但是對於大學生來說就不壹樣了。不用“就業”就可以壹步到位享受“失業”的待遇。這說明國家對我們大學生特別照顧。
前段時間,當國家有關部門首次表示“大學生是普通勞動者”時,社會上立刻掀起輿論波瀾。有壹些人拍手稱快,因為他們認為國家終於把現在的大學生就業現狀和現在的“普通勞動者”身份結合起來了,可以鼓勵大學生紮紮實實從基層做起。也有很多拍磚的人,他們的理由很明顯,因為他們認為大學生接受的是大學教育和初中教育,每個家庭的智力投入都可以達到“傾家蕩產”的地步。教育部的壹些領導也承認,現在培養壹個大學生家庭的負擔真的很重。在這種推理下,花費了巨大財力物力的是“普通勞動者”。那我們應該培養什麽樣的大學生,讓他們直接成為“普通勞動者”呢?
如果說以前人們認為國家對大學生的定位是“普通勞動者”還是有所偏頗的話,那麽現在國家進壹步出臺了相關政策,讓這些承認自己是“普通勞動者”的大學生,只要畢業後找不到工作,就可以領取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至少剛畢業即使找不到體面的工作,也會“挨餓”。但是讓我們進壹步考慮壹下。我們這些在大學校園裏既是手機又是電腦的“月光族”,能享受到社會普遍標配的失業最低生活保障嗎?
我們知道,根據國家規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要對申請失業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進行資格認定。“行政審批機關在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時,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信函往來等方式,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如果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這個規定,我們大學生領取失業低保的時候,街坊老太太會審查我們的資格嗎,怎麽查?如果有的大學生有手機有電腦,就是找不到工作。這種情況下還能領低保嗎?如果有的大學生家庭生活很好,但是畢業找不到工作,可以領低保嗎?
根據新頒布的規定,大學生只要在9月1之前找不到工作,就可以領取失業最低生活保障金。但是從目前國家享受低保的制度可以看出,享受低保的資格是嚴格的,因為國家不希望低保成為社會上培養懶人的溫床。對比兩個條例可以看出,對於失業大學生領取失業低保還有很多“矛盾”的規定,可想而知,他們自己很難證明自己有失業資格領取低保。
這個規定剛出臺的時候,社會上雖然有“唱反調”的,但總體情況是“極好”的。“大學生,妳知道,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理想是美好的,但現實是殘酷的;就業難,錢是必須的;自尊是需要的,生活還要繼續。千言萬語匯成壹句話:失業大學生拿不到工資,還是去領低保吧!!!"失業大學生拿不到工資,還是去領低保吧!!!我國大學生就業形勢嚴峻,政府之手開始從“舉起”轉變為“扶持”,我國大學生也從“社會精英”的椅子上站了起來,回歸到市場經濟的人才配置大潮中。失業大學生可以申請低收入就業,回歸市場本位。在求職中遭受挫折的失業大學生將處於心理脆弱期,這將使他們更加不好意思接受“家庭調查”。“相反,即使他們能在某些‘優惠條件’下享受到低保,卻在這方面被貼上‘窮人’的標簽,這在主觀上或客觀上都可能是他們未來發展的障礙。”失業大學生納入低保是壹種誤解。
以上所有的說法,不管怎麽討論,都是建立在大學生可以領取失業低保的前提下,大家擔心大學生領取失業低保會不會在尊嚴上受到歧視是有道理的。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國很多法律法規並沒有錯誤,國家制定法律的初衷也是好的,但問題是具體操作上有問題。目前對大學生最低生活保障的規定也是如此。國家有“幫助”大學生就業的良好願望,但當大學生真正領取失業最低生活保障時,會遇到來自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的“阻撓”,卻無人知曉。
現在的這壹代大學生,不能說趕上了好時代,還是遇到了社會對大學的“霜凍期”?當大四學生畢業後能找到好工作,心理上也能享受“天之驕子”的榮耀;如今,當大學生畢業找不到工作,被國家定位為“普通勞動者”的時候,放棄所謂的“尊嚴”,領取國家照顧的“失業低保”,還在擔心自己能否從國家那裏得到這份“福利”。與此同時,現在的大學生不僅找不到工作,還被壹些以前趕上國家計劃經濟政策的所謂“天之驕子”嘲笑,同時還要“享受”社會妖魔化的特殊“待遇”。或許這就是當代大學生的尷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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