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聯的排名和評分規則相當復雜。總之首先要看兩隊各自的排名。如果後者戰勝前者,則累計積分高於排名較低的隊伍,排名較低的戰勝排名較高的隊伍,得分越高;視後者而定,即使輸給前者,也會有積分。之後還要考慮丟球的情況。進球越多分數越高,但不可能超過贏球時得到的分數,失球越多扣分越多。然後將獲勝關系的得分與獲勝目標的得分相加,即為該場比賽的基本得分,負數計算為0。
在計算出累計得分後,國際足聯還會考慮比賽的性質。友誼賽的比賽系數是1.00,累計積分要乘以1.00;亞洲杯預選賽的系數是1.50。各大洲的足球水平決定了另壹個系數:亞洲和中北美0.95,歐洲和南美1.00。
但為了更真實地反映各隊水平,國際足聯在計算排名時,除了近期12個月的記錄外,還考慮了過去7年的記錄。比如今年8月的排名,其實是過去12個月的分數,占了8/8;2006年9月5438+0到2002年8月,戰績占7/8;2000年9月至2006年8月的記錄5438+0占6/8...諸如此類。八年的積分加在壹起得到最終的每月積分。
世界俱樂部排名公布從1991 1 1。每個俱樂部每年根據不同的比賽成績獲得相應的積分,然後積分按順序排列。可以獲得積分的比賽有:國際比賽、洲際比賽、國內聯賽(包括爭奪冠軍或排名的附加賽)、國內杯賽。當然,除了聯賽,每個國家都有很多杯賽,但是只有壹個杯賽是國際足聯組織的,所以只有這個杯賽可以積分。但是因為錦標賽賽制是淘汰制,所以錦標賽前期有很多資格賽。所以,只有在四分之壹決賽、八分之壹決賽、半決賽、決賽中獲勝的隊伍才能獲得積分。
在全國聯賽中獲得的積分是根據球隊的水平來計算的。參加國內聯賽的球隊都是四個等級的,不同等級的球隊拿到的分數不壹樣。國內聯賽水平最高的球隊每場比賽贏四分;平局得兩分;輸壹局零分。二級隊贏壹局得三分;平局得1.5分;輸壹局零分。諸如此類。這種計分方法也適用於聯賽附加賽。如果獲勝的壹方通過點球獲勝,他們只能得到原來分數的壹半。
在洲際和國際比賽中,所有俱樂部,無論在國家聯賽中的水平如何,在這種比賽中根據相同的規則得分。贏的時候得分比平時高壹倍,輸的隊伍不能得分。靠點球取勝的球隊也是按照上面的規則計分。在亞洲、非洲和南北美洲,采用同樣的計分規則,即八分勝,四分平。在加勒比海和大洋洲,參賽隊伍只能拿四分,贏平兩分。在南美,獲勝的隊伍可以拿到12分,平局的隊伍可以拿到6分。歐洲的球隊受益最大,分別從勝利和平局中獲得14分和7分。國際比賽將根據其重要性評分。國際足聯組織的世俱杯,積分規則會取所有洲際比賽的平均積分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