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訂單號海關總署221及相關規定,報關員備案證長期有效,無需辦理年審手續。
根據新的管理辦法,取消了報關員年審制度,報關員執業改為兩年註冊換證制度。2006年5月31日(含當日)之前的報關,在海關獲得8個報關員註冊碼。
報關員證有效期延長至2008年,具體時間以報關員證簽發日期標註的日期為準。有效期屆滿前,持有上述報關員證的報關員可以辦理報關業務,無需到海關辦理延長報關員證有效期的簽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