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這輛載著七個人的面包車超載了,但是超載的面包車裏的人還是幼兒園的學生。幼兒園的孩子本身就是脆弱的,他們很容易受到傷害。萬壹發生什麽意外,後果真的不堪設想。而且家長知道孩子每天坐這樣的交通工具上學肯定不放心,因為安全隱患真的很嚴重。
雖然司機也受到了處罰,但確實是按照規定來的。涉事人員是超載被罰款200元扣六分,但我其實覺得這個處罰真的有點輕。對於司機來說,不能達到壹定的警示作用,相關學校也要給予壹定的問責,老師也有連帶責任。幼兒園孩子上學期間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怎麽了,真的沒法跟父母解釋。因此,涉嫌違反規則的司機應該受到嚴重警告。
超載是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而且用面包車做校車也不符合校車的安全標準,更別說用面包載學生,超載這麽多。所以我覺得這個事件挺嚴重的,但是考慮到他也是初犯,我覺得處罰很正常。但是相關部門還是要嚴格查處這種行為,而且壹旦發現壹定要處罰,希望不要再讓孩子超載了,因為真的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