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她,既然她執意要分手,那平日裏他送的禮物妳都怎麽處理了?回家,這是顧曉腦子裏的第壹個念頭。她怕以後看到會錯過。
收拾東西的時候,顧曉會忍不住想起收到禮物時的場景,以及他的表情和言語。
這個水晶手鐲是我們壹起過第壹個生日時他送的禮物。重要的是手鐲上的每壹顆珠子都是他戴的,壹共196顆。
罐子裏的紙鶴是他們在壹起壹周年的時候送的,壹共520只,因為他們在壹起的那天是5月20日。他自己折疊每壹個。她怎麽也沒想到,壹個大男人竟然有這麽好的耐心,還幹體力活。
鑲金鑲玉的項鏈是情人節送的。當時他問她想要什麽禮物。她以為沒有項鏈配衣服,就幹脆說要項鏈。
錢包是他給的,因為她經常不接,東壹塊零錢西壹塊。有時候洗衣機裏無緣無故會有幾塊,他就幹脆給她買了個錢包,讓她把零錢都收起來。
其實要退的東西太多了,我都記不清楚了,多到我把它們都拿出來,壹時半會兒也找不到那麽多箱子打包。前男友對顧曉很寵愛,照顧她的衣食住行。即使顧曉在房間裏做了那麽多有破壞痕跡的事情,擡頭拉抽屜的時候還是被什麽東西撞了壹下。
她突然想到,有壹次她開玩笑地問他,妳覺得如果我們分手了,我是不是應該把這些禮物都還給妳??她記得他的回答:?我給妳的,伴隨著我的真心。如果妳非要還給我,我就不要了。如果妳不喜歡它,扔掉它,連同我的心。?當時她很調皮,也就是說開玩笑,沒想到他是認真的。
是啊,就算現在還給他,估計也要扔掉了。就算把這些禮物還了,真的就算不欠對方了嗎?怎麽才能真正扯平?怎麽還我們壹起吃的飯?妳們壹起去過的地方都是怎麽付費的?我只給她買的冰淇淋和酸奶呢?
手裏還有壹部手機,三個月買的。顧曉不願意還,因為裏面有很多他寫的日記和照片。
顧曉說,分手後,前任送的禮物要還。因為:
(1)有些物品還是很貴的。自從分手後,我們再也買不起這麽重要的禮物了。
(2)還錢是對過去的告別,這樣妳才能放下,才不會看著禮物越陷越深。雖然有點自私。
(3)沒有壹個戀人喜歡自己的女朋友留著前任的禮物,這是為了給新的戀情騰出空間。
妳呢?妳會怎麽處理前任留下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