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溯源,殷老太太自己有錯,我們社區工作者也有錯。
首先,關於孤立。據她兒子說,尹老太太從韓國回到沈陽後,按照防疫條例隔離14天。解除隔離後,我問是否需要繼續居家隔離,得到的是口頭回答,沒必要!妳可以自由活動。如果有人提出異議,就把解除隔離證明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給對方看!基於上述原因,殷太太解除集中隔離回家後,開始正常的社交活動。也就是說,在隔離期間,尹老太太遵守了社區的相關規定,但對於14天之後,被返回人員需隔離7天的規定,她並不知情。如果這種情況屬實,殷太太的行為只是壹個普通人的正常行為,已經造成了不良後果,值得大家原諒。不知道是不是無辜的。她是壹名社區工作者。
尹夫人在14天隔離期間外出活動,是不可原諒的。同時,社區人員未盡到註意義務也是錯誤的。至於行程,官方的說法和尹夫人兒子的說法不壹樣。比如尹夫人隱瞞行程,受到大家的譴責,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她不隱瞞,那就另當別論了。
至於殷夫人死後的爭議,很正常,造成了這麽大的影響。畢竟有些人要承擔責任。防疫期間,人們精神緊繃。對於影響不好的人,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大家的情緒都會發泄在她身上,有善意也有惡意。隨著時間的推移,爭議將被人們所忽視。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