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864年到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各國締結了壹系列條約,這些條約被稱為“日內瓦公約”。這些公約的主要內容涉及戰爭中的人道主義責任,如不虐待俘虜和向傷病員提供人道主義治療。
員工要求按照日內瓦公約對待,這是對公司不人道的嘲諷,很多做法幾乎可以稱之為虐待。這壹波嘲諷能給滿分。
很多加班是完全無效的,很多規定是反管理的管理方式。有員工表示,在it加班已經成為考核的基本要求,連檔案員都要加足時間。48小時是基本要求,但實際上必須超過60小時。
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途徑:
1,協商,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人社部門勞動爭議調解處申請調解。
3.申請仲裁:勞動者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提起訴訟:如對仲裁不服,應保留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