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笑話大全 - 為什麽狗肉不能上主桌?

為什麽狗肉不能上主桌?

狗被列為聖紫晶的六種動物之壹。狗是最早馴化的家畜。1980年代,在河南舞陽賈湖遺址發現了10埋狗坑,表明人類養狗至少有9000年了。在當時,養狗除了是祖先狩獵的幫手外,無疑是重要的肉食來源。在龍山文化遺址和殷墟發現了大量的燒狗骨頭,就是壹個證明。“然”字的本義是用火烤狗肉。很多漢字的構成也可以證明狗在古代的重要性,比如獵、豬、狐、兇、獵等與動物有關的詞語,都是反狗的。勾踐要滅吳國時,出臺了賞賜生育的政策:“生壹個丈夫,兩壺酒,壹條狗;生個女人,兩壺酒,壹只海豚(豬)。”可見當時狗的地位還是在豬之上的。

古籍中也有不少關於“狗屠”的記載,如“偃師狗屠”是荊軻的好友;樊噲出身狗肉屠夫,發明了壹種“龜醬狗肉”。至今沛縣仍有範塊狗肉制品有限公司;也殺狗養母,直到母親去世後才刺殺韓。劉秀曾經殺狗賣肉,但現在“量狗肉”依然是劉秀的招牌。宰狗也可以證明當時吃狗肉很普遍。狗肉也是祭祖祭神。據考證,供稿的原寫法是“奉獻”,“饢”是陶瓷炊具,加了“狗”字,即在瓦罐裏煮狗肉。既然煮狗肉可以作為供品,那麽可以想象,平常的宴席上也應該有狗肉。

所以“狗肉不上桌”的禁忌大概有兩個原因。第壹,唐宋時期佛教興盛。當時的佛教雖然不能不吃肉,但是認為狗肉極其汙穢,不應該吃。所以《水滸傳》裏,魯不守戒律,吃了狗肉,喝了酒,才酩酊大醉,撞了山門。還有壹個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是狗,有個叫範的大臣奉承他說:陛下是狗,但是京都居然有人以殺狗為生,這是對陛下的大不敬,應該禁止。盡管宋徽宗寫得壹手好字,畫得壹手好畫,但他本質上是個徹頭徹尾的白癡。他當即下旨,嚴禁民間養狗為食,更不能殺狗出售。為了保證這壹禁令落到實處,他還專門撥款2萬元,鼓勵違規者舉報。

但是,頒布禁令很容易,但人們吃狗肉的習慣不是短時間能扭轉的。有需求就有市場。壹些以前的狗屠夫現在殺羊,私下裏還是殺狗賣狗肉。所謂“掛羊頭賣狗肉”就是由此而來。狗肉是禁止的,只能打著羊頭的幌子偷偷賣。有人說“掛羊頭賣狗肉”是因為羊肉比狗肉貴,奸商以次充好是因為不了解這個案例,“想當然”。狗肉和羊肉差別太大,不是那麽好混的。

20多年後,北宋滅亡,殺狗吃肉不再違法,但吃狗肉的人已經大大減少,“狗肉不上桌”成了根深蒂固的禁忌。現在除了韓國人,只有廣東、廣西、貴州嗜吃狗肉。中原地區在寒冷的冬天只忌食狗肉進補,不作為常規肉食。即使是吃狗肉的地方,也往往有很多講究,比如煮狗肉的時候把竈具搬到室外,吃狗肉只能露天進行——狗肉不僅不能端上來,還不能進房間。

關於吃狗肉最著名的笑話發生在李鴻章身上。1897年,李鴻章訪英,曾與他並肩作戰的戈登將軍將自己的愛犬贈送給他,以紀念舊日情誼。沒想到,幾天後,李回了壹封感謝信,說:謝謝妳送我的狗。味道很好,我吃了很多。此事立即在倫敦引起轟動,英國民眾將其引為笑話和奇談。其實這也正是東西方飲食文化的差異。西方人視狗為人類忠實的朋友,不是狗肉不上,而是根本不吃。但站在李鴻章的立場,吃狗肉自古有之,天經地義,不必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