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相愛,不管能不能得到法律保護。壹般來說,兩個人都不能做傷害對方的事。因為有些行為,壹旦做了,就觸及了法律的相關規定。男女同居,對女性使用暴力,導致女性身心健康受到很大影響;那麽男女分手的時候,女方有權要求男方賠償。
比如說;男女在戀愛過程中,故意拍下女性的私照,暴露在世人面前;對女性的名譽、身心、意識都有壹定的影響;這樣,女性就有權向男性要求賠償。
除了女人被男人傷害,女人向男人要求任何補償都是不合理的;尤其是以男性玩弄過身體為由讓男性賠償,簡直是天大的笑話。所以能愛就愛,不能就分開;男人不用擔心女人找妳要補償的事情;只要問心無愧,就不用管她要什麽;其實這樣的女人,從壹開始,她就不善良;壹個真正在乎妳的人絕不會那麽做。愛是無私的奉獻,是無怨無悔的付出;在愛的路上,不要想著得到什麽好處;這樣的行為只會讓愛妳的人看不起妳,覺得和妳在壹起很不值,很後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