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後車與行駛中的前車相撞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負全責;
2.夜間車輛前方沒有尾燈,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示標誌,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車負次要責任,後車負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開啟危險警示閃光燈,並按要求設置警示標誌,後車承擔追尾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5.因前方車輛過長,未按要求設置明顯警示標誌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方車輛負事故次要責任,後方車輛負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者滑入後車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由前車負全部責任。
違反高速攝影的行為包括:
1,車輛實線變道;
2.車輛超速行駛;
3.車輛遮擋號牌;
4.高速公路違規倒車;
5.司機不使用安全帶;
6、不按規定使用強光燈的;
7、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占用應急車道。
綜上所述,三車追尾事故的責任認定是由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並結合其他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如果第三輛車撞了第二輛車,導致第二輛車撞了第壹輛車,那麽第三輛車負全責。多數情況下,多車追尾事故無法現場判斷,需要提交事故部門進行科學分析。把車拖進停車場的主要目的是檢查車的碰撞痕跡是壹級痕跡還是二級痕跡,這與責任劃分密切相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