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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門沒看到歷書的笑話。

(1)

很多人在學生時代都有壹個無話不談的異性朋友。範曉在我心中就是這樣壹個角色。

高壹入學時,壹個不太懂的男生給範曉起了個外號,她知道了。她從座位上站起來,陰沈著臉走到他面前,拿起壹把椅子打招呼。過了幾分鐘,剛才還挺瘋的小男孩變得鼻青臉腫,直不起腰來,不停地求饒。

這壹打,她立刻成名,從此成就了她高中三年的形象。

第壹周,我興致勃勃地走到教室前面看值日表。結果我壹看,沒看歷書就出去了,居然和她壹組。

我們壹起出去執勤的時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那句“男女工作不累”簡直就是扯淡。從出門到回教室將近半個小時,我們兩個人加起來不超過三句話,讓我很累。

終於,她忍不住先和我說話了。我漸漸發現,同學眼中的滅絕其實挺有意思的。

有壹天我們在掃地的時候,我問她:“妳最喜歡的職業是什麽?”

她想了壹會兒,說:“皇後!”

我問為什麽,她說:“什麽位置能比女王更好?如果妳殺了妳的丈夫,妳將立即晉升壹級,成為太後。”

我壹聽這話,嚇得把掃帚掉在地上。再看她的時候,我已經在笑了。

她總能用各種我想不到的方式取笑我。值班的氣氛壹下子活躍起來,時間長了,我們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那時候我們總覺得沒有足夠的時間說話,但是我們沒有手機。我們總是走在壹起,害怕同學說閑話。最後,她想出了壹個主意:我們壹起出錢,買了壹個又大又厚的筆記本,兩個人用。我們約定兩個人輪流寫,寫完了值班的時候給對方看,對方晚上回家再寫,然後還回去,就像寫信壹樣。

於是我們在班裏唯壹壹批外出值日背著書包的值日生中成功了。現在想想,他們就像兩個地下工作者。

(2)

那時候每天寫的無非就是白天看到的壹些八卦,或者聽到的歌曲,看的小說,電視劇。然而對方的回復卻成了兩個人每天最大的期待。

壹天晚上,和往常壹樣,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看她回復。她說她已經下定決心要減肥了,並且用三段話寫下了自己的運動計劃。我在想如何鼓勵她,但讀到最後壹行時,我的臉變紅了:

靠,寫信算什麽地下工作,我的秘密才是真正的地下工作好不好!妳怎麽知道的?

那天我在回復裏說:“如果妳看到了,不要幫我。”

第二天,我故意沒跟她提這件事。她拿著筆記本,苦笑著離開了。晚上,她給了我壹封回信,只有短短的兩行字:

於是在高二快結束的時候,我設法追上了我的同桌,同時,我和範曉的“寫信計劃”也終止了。她把筆記本留在身邊,並說她將把它作為紀念品保存。

(3)

上了大學,大家各奔東西。我的感情沒能經受住異地的考驗。開學沒多久,她打電話說:“我們分手吧。”

我慌了,說:“怎麽了?為什麽?”

她說:“我們不合適。”

我趕緊說:“不,我不想分手。我會坐火車來找妳。妳等我兩天!”"

她停頓了壹下,說:“別說了。”

我說,“不要……”

她掛了電話。

直到高中畢業,我才有了自己的手機。沒多久我打了個電話,就給我帶來了這樣的消息。我多麽希望我沒有手機,這樣消息就不會來得那麽突然,不留痕跡。

我去了她所在的城市,找到了她的大學,但是最後沒有見到她。我在壹個陌生的城市跌跌撞撞,我在她大學的操場上狂奔,我去過他們教學樓的每壹個角落,我拿起手機給她打了無數次電話,得到的回復總是“用戶關機”。

在回去的火車上,我看著窗外閃過的風景,終於眼淚止不住的流了下來。

結束了嗎?

結束了。

(4)

路上幾個朋友打電話安慰我。我接了兩個,處理了幾句,然後幹脆把手機關了。回到宿舍樓下,我們宿舍的郵箱裏有壹個大包裹,是寄給我的。我把它拿到樓上打開。是當年那本厚厚的筆記本。

從之前結束的地方開始,後面寫了十幾頁。有信心,安慰,和那些日子壹樣的風格的笑話。壹開始我壹直在哭,但她終於讓我笑了。

我拿起手機,開機,給她打電話。

“收到了,謝謝。”

“謝謝妳?我寫了壹整天了!妳得把它寫好,寄回給我。”

“現在妳有了手機,打電話多方便啊。”

“廢話少說,壹周之內必須寄回來!”

“妳是來安慰人的嗎?”

“為什麽不呢?妳自己說的。妳感覺好點了嗎?”

"......"

放下電話,我不敢怠慢。我匆匆背了十幾頁,把我大學以來的好的壞的都列了出來,吐了兩頁苦水。寫完之後,我覺得輕松多了。

打完電話沒有任何痕跡,但是把自己寫在紙上,給了妳壹個像局外人壹樣審視自己的機會,看著看著就釋然了。這可能是範曉想要的效果。

(5)

假期同學聚會的時候,她拿著壹杯啤酒來找我,問我:“妳還失戀嗎?”

我說:“結束了。”

“妳找到另壹個了嗎?”

“還沒有,怎麽會這麽快?妳呢?”

她喝幹了手裏的酒,說:“我找了壹個,分了。”

我不知道。

我也把面前的酒幹了,說:“加油。”

“妳也來吧。”

(6)

後來,參加聚會的學生越來越少。最後大家幹脆不組織聚會了,問了自己的好朋友。

我認為這是個好主意。雖然以前聚會很熱鬧,但其實大家真正想見的人不多,我就更特別了。每次去參加聚會,其實只想見壹個人。所以當我高三回家過春節的時候,我邀請範曉出去吃飯。

飯吃到壹半,她放下筷子,從包裏拿出筆記本,裏面不時寫滿各種幼稚的想法和搞笑的段子。我們饒有興趣地看著它。

她壹個人興奮得不行,我就說:“讓我帶回家好好看看。”

她突然變了臉色,說:“不,妳要看,就看這裏,在我面前。”

我問:“為什麽?”

她不說話了,臉通紅,伸手去抓,終究抓不住我。最後我沒辦法,只能說:“那妳明天壹定要還給我!”"

我再三保證。

(7)

回到家,借著燈光壹頁壹頁地看,直到天亮才看完。剛發現這本厚厚的書快滿了。

那壹次她寫的幾十頁紙上,點點滴滴都有壹些皺巴巴的小塊,那是我流淚留下的痕跡。

這本書記錄了我們的故事,不僅僅是故事的內容,還有當時的感受。

筆記本就寫完了,我們的故事也就結束了。在那些日子裏,我們壹天寫壹頁。後來大學四年寫了幾十頁;到現在,要把之前的信再看壹遍,並不容易。

(8)

第二天,在樓下的咖啡店門口,我把書還給她。她接過來,直接翻到最後壹頁。看完之後,她的眼睛突然紅了,合上書,轉身離開。

我嚇了壹跳:那壹頁不是空白的嗎?

我向前走了兩步,從她手裏接過書,翻到那壹頁,讀了起來。

上面寫的是兩句歌詞。

歌詞只寫到這裏,不再深入。下面的紙皺了,那是她流淚留下的痕跡。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她發現自己已經愛上了這個無話不談的伴侶,只是他太過分了。

不知道哪壹天,她發現自己的結局就跟這首歌壹樣,於是想用這首歌作為結局,寫在他們故事的結尾。

然而,當她提起筆時,卻發現自己根本沒有勇氣寫完這個結局。多少次她翻到最後壹頁還想繼續寫?然而直到今天,這壹頁除了前兩句,也只是無數眼淚的痕跡。

這大概就是她昨晚不想讓我把筆記本拿走的原因吧。我把筆記本拿走後,她很緊張,但也很期待我看到後的反應。但是,她笨手笨腳的,我都沒註意到。

但這是我們倆共同的故事。怎麽能壹個人寫結局呢?

(9)

咖啡店裏有溫暖的淡黃色燈光,我們面對面坐著。她低頭不語,玻璃桌面映出她精致的臉龐。

我翻到那壹頁,寫道:“這個結局不太好。我不喜歡。”

我輕輕把書推到她面前,她看了壹眼,又推了回去。

我接著寫,“對不起。”

她拿出筆寫道:“時候不早了。”

“我是個傻逼。”

“妳是個混蛋。”

“真的不可能嗎?”

“傻逼,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