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是個真實的人
韓非約生於公元前280年,卒於公元前233年。戰國末期的朝鮮人(今河南新鄭),是朝鮮皇室的兒子之壹,也是戰國時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據《史記》記載,韓非擅長“學刑魔之名”,他和秦丞相李斯都曾拜儒學大師荀子為師。但他並沒有繼承荀子的儒家傳統,而是受到法家的影響,繼承並吸收了法家思想的精華,成為戰國末期法家的傑出代表。
韓非口吃,不善言辭,但文章出眾,連李斯都自嘆不如。少年時期的韓非見證了戰國末期韓國的衰落。他多次提出充實強兵的計劃,但都沒有被接受。韓非認為這是“壹個正直的、容不得邪惡的大臣。”他從書中隱退,寫出了《孤憤》、《吳註》、《內外儲》、《談林》、《談難》等多部作品,後被收編為《都做錯了》壹書。
公元前234年,韓非的著作傳到了秦國,秦王嬴政看了,欽佩地說:“好,我壹定要看到這個人和他壹起遊泳,我死也不恨!”李斯恰好在那裏,說:“這是韓非寫的。”秦王立即出兵攻韓,戰爭的唯壹要求就是得到韓非。他是在秦國圍城的時候被獻給秦王的。秦王得到韓非,微微壹笑,卻不信任重用他。韓非到了秦國後,上書秦王,要求保全朝鮮。李斯、姚佳等人趁機誣陷他,說他“終歸是高麗人,不是阿沁人”,建議秦王“用重刑懲治他”,韓非就這樣被關進了監獄。公元前233年,李斯派人送毒藥讓他自殺。韓非沒有追索權,被迫在雲陽(今陜西淳化縣西北)監獄自殺。
韓非子和他的書
《韓非子》是韓非死後後人編的。《史記·漢書·常茹列傳》說:“我在所嘗子涵雜家之論。”這就是現在流傳下來的《子涵雜說》或《韓非子》。原名“子涵”,宋代以後才開始使用“韓非子”的稱謂。《漢·文藝錄》中關於子涵的文章有55篇,關於隋書的《經書年譜》有20卷,文章數量和卷數與今本壹致,說明今本沒有缺陷。
《漢書·藝文誌》中記載的55篇漢字,是本書原作者劉向根據《中國秘笈集》記載的,所以現在是55篇,劉向馬上糾正了文章的數量。然而,這55篇文章是否都是韓非寫的,學術界存在爭議。尤其是《初見秦》和《留韓》兩篇文章,更是爭議不斷。劉儒林、榮昭祖、胡適、梁啟雄認為不是韓非寫的,陳啟佑、張新正、高峰、鄧思善認為是韓非寫的,尚無定論。胡適和榮昭祖認為《韓非子》中韓非的真跡很少,胡適認為“韓非子只有壹兩點可靠,其余都是補充的。”比較靠譜的文章有:仙學、吳竹、定法、困局、詭辯、六大矛盾與質疑(見《中國哲學史大綱》)。榮昭祖認為:“是《武註》、《仙學》的作者,思想與韓非子相合,並有旁證證明韓非子寫了《南》、《孤憤》四篇,從理論上推斷是《石楠》、《問與辯》、《老練使》、《孤憤》的作者。
梁啟雄和陳啟佑認為《韓非子》中的大部分文章是真實的。梁啟雄認為《史記》十篇是韓非子的真跡。謝老和田文可能是別人開發和添加的。十關、用人、安、名、忠孝、通、守道、觀行、定規等九條,在思想和寫法上都與其他文章不同,難以考證是否偽造。其余34篇,大體上像韓非子自己的作品(見子涵的簡要說明)。陳啟佑認為,除了《人的主宰》和《至分》兩篇外,其余都與韓非子思想壹致,因為文學情況各有不同,恐怕也不是出自韓非子之手(見韓非子《集解》)。
壹切都做錯了的主要內容
《萬事皆有錯》壹書的主要內容大致可以分為五個部分。
第壹部分主要體現了以法為基礎的法、術、勢理論。韓非的核心思想是法治。韓非吸收了商鞅之法、申不害之術、申道之勢的精華,認為這三者都是君主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應該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君主專制的法治思想體系,為大壹統服務。
韓非認為,實行法治必須“法為本”(飾惡)。法律體現的是國家利益,如果忽視了,國家利益就會受到損害,所以他說:“法為國,輕則不立,名為天下”(《安》)。重視法律,就能豐富強兵,建立“超越五帝,拯救三王”(《五誤》)的功績。所以他得出“懂法者強,慢法者弱”(《飾惡》)。他還認為,要理解法律,就必須確立法律的絕對權威,因為這是判斷言行對錯和獎懲的唯壹標準。因此,他反對儒家的“仁政”、“德治”思想,以其“禁奸於萌芽”(心性之度)達到統壹思想的目的。
韓非認為,實行法治,需要制定成文的法律。它有兩個好處,壹是讓大家都遵守,二是防止官員獨斷專行,徇私枉法。法律頒布後,能順利實施,唯壹有效的辦法就是用獎懲,因為人性重利,只有嚴格執行獎懲,才能“畏其權,還其利。”要獎懲,就要判斷處罰的名稱,使獎懲符合法律的規定。他還指出,法律應遵守“法不貴,繩不彎”的原則。法律實施時,智者可以辭職,勇者敢於抗爭。刑後不避臣,賞善不離夫。“(尤都)以“法治”取代“禮治”的思想,具有壹定的進步意義。
韓非認為,“術”是實現法治的手段。君主主要掌管政權,使臣執行法規實施法治,所以必須有控制諸侯的“本事”。“法”和“術”是君主“不可或缺的工具”(規定的法律),它們必須結合起來實施法治。因為“法無所學”,君主“不學而知奸臣”,很難防止蝦兵蟹將篡位奪權,損公肥私,順從殷。反之,如果“徒弟不行”(《定法》),君主就失去了判斷忠奸的標準和獎懲的依據。韓非認為,“術”有兩個作用:壹個是任免、考核官員的方法,即量力而行,用“求名求責”的方法考核官員是否忠於職守、遵守法規。獎勵名副其實,懲罰名不副實者。他認為這是“知奸臣”“禁奸臣”的好辦法,不僅可以知道諸侯是否失職,還可以知道諸侯是否越權。第二,“術”是君主藏在心裏不表露出來,控制各種事件和控制諸侯,防止他們篡權損害公私利益,維護君主專制的手段。
韓非認為君主只有擁有權力才能立法和獎懲。他說,潛力是讓人服從的政治資本。當君主失去權力時,他將被移交給臣子。“主失權,臣得國,主更稱暮臣。”(《孤憤》)因此,他特別強調君主必須“擅權”,必須高度集權,決不能和他的幕僚們“* * *權”(《外儲說右下》)。韓非還強調,“法”與“勢”的結合不能割裂,因為有“勢”而無“法”,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人治,中庸之道治不了天下。反之,如果實行法治,中民之君只要“執法到位”就能治天下,以此明確法治優於人治。
第二部分主要體現了歷史進化論的思想。
韓非的歷史進化論思想來源於《尚軍》壹書,該書將人類歷史分為古代、中世紀、現代和現在四個世代。古有晁家築木為巢,隋人鉆木取火之說。中古是指鯀和禹治水的時代。近古是指唐、吳征服的殷、周時期。今天的世界指的是他生活的戰國時代。韓非認為,人類歷史的發展是進步的,壹成不變、因循守舊、倒退就要鬧笑話。他認為時代變了,治國的方法也要隨之改變,以適應時代的要求。如果在當今世界,妳還“想以前王之政治天下之民”,那就是壹個“守株待兔”式的傻子。所以他得出結論:“聖人不期而修古,固以論世。”
韓非還探討了歷史演變的原因。他從物質生產的角度分析了歷史演變的原因,認為物質生產的發展促進了人與人之間關系和觀念的變化。他說,在古代,並不是每個人都擅長爭德,而是因為當時人少事多;現在人與人之間的競爭,不是因為人的思想變質了,而是人的錢多了,錢少了。
韓非的歷史進化論思想及其對歷史發展原因的探索,既指出了變革的必然性,又指出了實行法治的必要性,表明在“今之爭強”的條件下,只有通過賞罰手段,才能維護社會秩序,豐富強兵,實現大壹統。因此,歷史進化論思想是其法治思想的理論基礎。
第三部分主要體現了人性善利的思想。
韓非的人性論並沒有繼承荀卿的性惡論,因為荀卿認為性善就是惡,需要由惡變善。韓非認為人性本善,無需改變,君主可以用賞罰的手段加以利用。韓非繼承了沈導和尚軍的人性論和功利論。他認為人的性善首先是出於人的本能需要,但他也指出人性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變化的。所以,當今世界大家都是利益至上,各種人際關系也有不同的利益。至於君臣關系,就更重要了。在《難壹》中,他更具體地把它看作是壹種買賣關系,說:“我盡力與君在壹起,君與臣在壹起時,不是父子之親,算什麽。”這就是君主與臣民之間的“傾盡全力”與“絕路”的交換。
韓非還指出了君民之間的利益沖突。他認為統治人民靠賞罰,不是靠自願服從,必須用武力強制。他說“人以情為榮,聽威為信”(吳竹)。“顏家不兇而魯母敗,故知權可禁暴,德不足以止亂”(《仙學》)。所以韓非主張用它來鎮壓人民。
韓非認為,人性本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利益關系,所以統治者可以憑借手中的權力和獎懲手段進行統治。因此,人性善利的思想也是實行“法治”的理論基礎。
第四部分主要體現認識論思想。
韓非認為,可以知天下。第壹,人有認識世界的能力。他說,人是依靠眼睛、耳朵等天然的感覺器官和思維器官來感受和思考客觀世界的。第二,世間萬物各有其道,各有其理,各有事物的性質和形態,這些器官都可以感受和思考。韓非認為事情的真相是不容易理解的,所以要仔細思考,思考的時候壹定要完全客觀,要有才華。
韓非還提出了檢驗知識是否實用的“參考測驗”法。他說,檢驗壹個說法是否正確,要把事情排隊,做比較研究,要註意方方面面,包括自然的天、地、物、社會因素。只有符合這些方面的陳述才是正確的。他還認為,演講是否正確取決於它的作用。他說他們所有的言論都沒用,因為沒有“功能性”。因此,認識論和他的法治思想也是相關的。
第五部分主要體現自然觀的思想。
韓非論述了道、理、德三者本身及其關系。他說,道是自然及其壹般規律,理是區別萬物的特殊規律。他還說,不同的事物都有自己的特殊規律,萬物特殊規律的總和反映了世界的根本壹般規律。韓非也認為,自然界的萬物都是由道衍生出來,成為自己的內在本質,這就是“德”。“德”來源於“道”,所以“德”是“道”的體現。
韓非認為天道無意誌。他說:“天若如地,誰是相對?”(《楊全》)“時機不對,雖然十天做不到。冬天生個耳朵。”(功名)他發展了荀子的控命用命思想,強調人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為自然物可以被人的工具改造,並以此觀點論證了自己的法治主張。他反對任自然、任人事的態度,贊成主動自覺的活動。這說明他的自然觀和法治思想也是相通的。
韓非子的影響
韓非作為法家的集大成者,使法家成為與儒道齊名的重要學派。韓非的核心思想是法治,為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論基礎。兩千多年來,他的思想成為統治階級統治世界的教科書,長期被奉為圭臬,至今仍受人尊崇。韓非的法治思想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
韓非生活在秦國統壹天下的前夕。秦國通過吞並戰爭取得了最後的勝利,建立了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帝國。在中國歷史上,是劃時代的大變革,是中央集權而不是割據的大變革。在這壹巨變的過程中,在秦國起政治導向作用的政論家是公孫陽之後的韓非。雖然韓非在秦國沒有政治職位,但秦始皇欣賞他的作品,李斯使用他的政治理論,秦二世引用他的文章。可見他的政治理論對秦國影響很大,發揮了重要作用。可以說,秦國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帝國的建立是韓非政治理論的具體表現。因此,在推動歷史進步、促進世界統壹和制度變革方面,韓非
《韓非子》就其學科而言,是壹部政治學名著,在古代文學和哲學史上有壹定的地位。主要論述君主如何控制臣民,富庶強兵,甚至稱王稱霸,也就是古人所說的“帝王之學”。當然,除了魔法、權力等主要內容外,書中還探討了君主的壹些必要的道德修養和政治謀略。同時還有壹些韓非對世界的分析和感悟。法家是與儒、道齊名的重要思想流派,對中國社會政治和思想學術產生了重大影響,而《韓非子》則是法家的代表作。宋代著名人物趙普說:“半部論語治天下。”無獨有偶,近代著名學者章太炎也說過“半個韓非子治天下”。兩種“半理論”的結合,展現了壹個時代的精神靈魂。
正是因為韓非子對中國的社會政治和思想學術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它不僅是研究韓非及其後學的重要史料,也是我們現代人可以借鑒的第壹手材料。所以今天我們整理了壹本書《韓非子精要》,選取了《韓非子》中廣為流傳的大部分名篇,目錄依然按照通俗版的順序排列。每篇文章都根據文意進行了註釋和翻譯,開頭有解釋,結尾有評論。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全面深入地解讀韓非的思想。
本書的編寫以實事求是和批判繼承為指導,以思想性、歷史性、文學性和通俗性並重為原則,堅持歷史與邏輯的統壹、古代思想與現代思想的統壹、提高與普及的統壹。書中有許多精辟的警句和寓言,蘊含著豐富的思想內涵,值得現代人學習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