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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話,什麽哥哥說的。保山方言的德德是什麽意思?

保山話怎麽說?保山話的意思就是我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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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壹種方言叫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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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瘦香菇”,忍不住想起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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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

文化

***10含義

方言是指某種語言的變體,但有時也可以指特定地理區域的某種語言。這個詞出自楊雄(53-18)的《宣家言者解他國方言》壹書。“方言”指的是不同的人,中國人所說的“方言”是壹個政治概念,但它實際上是壹種“地方語言”,也叫“白話”,指的是某壹地區不同於標準語的語言。歐洲人口中的“方言”是壹個語言學概念,即不同於標準語,只在壹個地區流行的語言,即方言。

中文名

方言

發音

芳顏

外國名字

方言

分類

語言的變體

定義介紹

定義

地理分布

壹些語言學家認為“方言”和“語言”的區別基本上是任意的,這壹點受到許多其他語言學家的反對,並提出了各種標準,但這些不同的標準往往產生不壹致的結論。壹般來說,所有的方言實際上都可以稱為或視為語言(關系密切的語言可以稱為對方的方言,而距離較遠、在形成發展歷史上關聯不大的語言則不能稱為對方的方言。)

在實踐中,個別語言之所以是方言,通常是由於以下原因:

缺乏適當的書面語言,語言沒有達到準確描述的水平;語言使用者不屬於自己的國家;同壹個民族(或國家)有多種語言體系。在下文中,作者討論了語言學家常用的幾種“方言與語言對比”的判別方法,並進壹步指出了這些判斷在實際應用中的困難。在某些情況下,語言和方言的定義不僅僅是壹個語言學問題。

註:“所謂“方言”和“語言”的區別,基本上是任意的”,意思是壹種語言(口音),比如濟南方言,可以同時稱為方言和語言,但不能理解為任何壹種語言都可以稱為另壹種語言的方言,壹種語言是否是另壹種語言的方言,要看它的語系。

分類

方言是語言的變體。方言按其性質可分為地域方言和社會方言。地域方言是由於地域差異而產生的語言變體,是不同地區人們語言的壹個分支,是語言在地區內發展不平衡的反映。社會方言是同壹地區的社會成員由於職業、階級、年齡、性別、文化教養等方面的社會差異而形成的不同的社會變體。

地域方言和社會方言的異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

兩者的相似之處在於:第壹,都是語言分化的結果,都是語言發展不平衡的體現;第二,沒有民族特色。某個階層流行社會方言,某個地區流行地域方言。當然,就地域而言,地域方言在壹定範圍內具有壹定的民族性。第三,它們應該由本民族語言的材料制成。

漢語概述

漢語方言,俗稱地方方言,只在壹定區域內使用。它不是獨立於民族語言之外的另壹種語言,而只是某些地區使用的語言。現代漢語中的大多數方言都經歷了漫長的演變過程,逐漸形成。形成漢語方言的因素很多,有社會的、歷史的、地理的因素,比如人口遷移、山川阻隔等。還有屬於語言本身的因素,比如語言發展的不平衡,不同語言之間的相互接觸和影響。

方言雖然只是在某壹地區,但卻有完整的體系。方言有語音結構系統、詞匯結構系統和語法結構系統,能滿足本地區社會交際的需要。同壹民族的各種地方方言* * *本民族的同壹種語言,總是表現出“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語言特征。壹般情況下,民族同音詞總是在壹個語音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方言按其性質可分為地域方言和社會方言。地域方言是由於地域差異而產生的語言變體,是民族語言在不同地區的分支,是語言發展不平衡的地域反映。社會方言是同壹地區的社會成員由於職業、階級、年齡、性別、文化教養等方面的社會差異而形成的不同的社會變體。

地理分布

在中國現代漢語的幾種方言中,北方方言可以看作是古代漢語經過幾千年在廣大北方地區的發展,其余的方言都是歷史上北方居民不斷南遷而逐漸形成的。早期的江南地區,主要是古越族的居住地,使用古越語,與古漢語相距甚遠,不會說話。後來北方的漢人幾次大規模南下,帶來了不同時期的北方古漢語,傳播到江南各個地區,逐漸形成了六種彼此明顯不同的方言。造成方言差異的原因有三:壹是北方漢語和南方古越語接觸之前,就有各自的地域方言;第二,北方華人南下的時間不壹樣,自然華人本身也不壹樣;第三,南方方言是在壹定的獨特環境中發展起來的。

在漢族社會的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分化和統壹,逐漸導致了漢語中方言的出現。

現代漢語有各種各樣的方言,分布很廣。現代漢語方言之間的差異表現在語音、詞匯和語法上,尤其是語音上。但這些方言和* * *同音異義詞並不是獨立的語言,因為它們在發音上有壹定的對應規則,在詞匯和語法上有很多相似之處。根據方言的特點、形成發展的歷史以及目前的方言調查結果,可以對現代漢語的方言進行劃分。目前,漢語語言學家對現代漢語方言劃分的意見並不完全壹致,多數人認為現代漢語有七種方言。

我們國家人口多,情況復雜,講不通的方言分地區。根據現代流行分布,現代漢語方言可分為七大方言區。即北方方言(官話)、吳語、湘語、客家話、閩語、廣東話、贛語。

同時,在復雜的方言區,有些方言還可以進壹步劃分為若幹個方言片(次方言),甚至可以劃分為“方言片”,這些方言片是知道每個地方(某件事、某個縣、某個鎮、某個村)的方言,所以稱為地方方言。比如廣州話,長沙話。

中國特色

普通話特點

①塞擦音和塞擦音的輔音分為濁音和清音,但濁音和清音沒有對立,體現了濁輔音多濁輔音少的特點。除少數例外,古代濁聲母在現代官話方言的所有分支中幾乎都讀作濁聲母。壹般來說,古全濁讀音送氣清聲母,古全濁讀音不送氣清聲母。

②元音最突出的特點是輔音結尾少。

③聲調最突出的特點是聲調類別數量相對較少。除了江淮官話,華北官話中的河南省黃河以北地區,西北官話中的山西省南端,陜西省的陜北和內蒙古西部的部分地區,其他地方的官話大部分都沒有聲調。整個官話方言區有4-5個聲調,特別是4個聲調,少則4個,多則5個。在這四個古聲調中,平聲、上上、去聲在普通話中的分化發展是相似的,即全濁聲母的大部分普通話字都讀成,如保、周、冀、府、贛、尊、當、江、廣等。顧平帶濁聲母的官話大多讀陽平,如爬、徒弟、鋤頭、怪、條、林、重、群、同、紅等。古時候清輔音的聲母和次濁輔音的聲母多讀為聲母,如補語、早、勇、粉、黨、井、榜、選、暖、染、老等。古有全濁聲母,古有全濁聲母,各地官話很多讀全濁聲母,如“伏”、“道”、“怒”、“當”和古有全濁聲母,還有“郭、怕、蔔、戴、* *、瑤”等字。古入聲字在官話方言中的發音比較復雜。除了西北官話中的江淮官話和山西、陜西的部分地區,華北官話中黃河以北的河南部分地區,古入聲字的歸屬在其他入聲聲調已經消失的官話方言中有所不同。壹般來說,華北官話和北京話壹樣,入聲消失後分為平、升、降調,即所謂的“入聲三調”:全濁聲母入聲,次濁聲母入聲,濁聲母入聲。少數地方(如濟南、大連)與北京略有不同:聲母為古濁音或全屬尹平(如濟南)或全屬上聲(如大連)。西北官話沒有入聲的地方的古聲調詞有兩種分布:要麽古濁音聲母入聲字屬於陽平,其余屬於尹平,如Xi安;或者古代濁輔音的聲母屬於升調,其余屬於降調,比如蘭州。西南官話古入聲字分布最均勻:只要是古入聲字,不管聲母是什麽,都用陽平調發音,幾乎沒有例外。

和普通話

普通話是現代漢族的通用語,是中國各民族的共同語言。普通話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

“普通話”壹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訪問日本,日本人向他建議,中國應該進行普通話教育,以統壹語言。談話中提到了“普通話”這個名字。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在日本留學時,與留日學生組織了壹次“演講聯絡會”,並擬定了壹本小冊子,其中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分字的學者朱在《江蘇新信》壹書中把漢語分為“漢語”(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對“普通話”下了明確的定義。20世紀30年代,瞿秋白在《地獄之門外的戰爭》壹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絕不限於創作壹些新文體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該為中國建立壹種現代普通話口音。”“中國各地都要用現代普通話這種新的漢語言,用現代的‘人話’,復音,結尾……”

地理分布

解放前幾十年對“普通話”的定義壹直不明確,也有不同的看法。新中國成立後,在1955年6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期間,將漢語同音字正式命名為“普通話”,同時確定了其定義,即“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1955 10 10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努力推進漢字改革,普及普通話,實現漢語規範化》的社論。文中提到:“國人同音字,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北京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1956 2月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增加了普通話的定義為“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這壹定義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明確了普通話的標準,使普通話的定義更加科學、透徹。其中,“普通話”壹詞的含義是“通用”和“可及”。

普通話是現代漢語的同音字,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這是在1955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上確定的。這個定義實質上是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提出了普通話的標準,那麽如何理解這些標準呢?

“以北京音為標準音”就是以北京話的語音系統為標準,不照搬北京話的所有讀音,普通話不等於北京話。北京話裏有很多地方口音,比如老北京人把連詞“他”當成“漢”,“胡蝶”當成“呼地兒”,“高蘇”當成“高松”,其他方言區的人很難接受。此外,北京話還有不同的讀音,如“侵略”壹詞,有人讀作“q τ n lue”,有人讀作“qτn lue”;“附近”這個詞有的人讀作“福晉”,有的人讀作“fǔjin”,這也給普通話的推廣帶來不少麻煩。從1956開始,國家對北京話的發音進行了多次修訂,制定了普通話的標準發音。因此,目前普通話的語音標準應以1985出版的《普通話異讀字讀音表》和1996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