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出版、教育的進步和社會的全面發展,它失去了壟斷地位,成為大眾文化的壹個分支。所謂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者通俗文學是分的。
文學範疇
1,按照載體分為三類:口頭文學、書面文學、網絡文學;
2.按照作者所處的時代,可以分為古代文學、現代文學、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它們的範圍隨著讀者不斷變化;
3.分為:歐美文學、中國文學、日本文學、拉美文學等。
4、按讀者分為:
a、根據受眾身份/年齡,有兒童文學、成人文學等。;
b、按讀者群體和內容分為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通俗文學、民間文學、少數民族文學、宗教文學等。
5.按內容分為:史傳文學、紀實文學、幻想文學、報告文學等。
6.按表現體裁分為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劇本、民間傳說、寓言、筆記小說、野史、童話、對聯、笑話。其他如史傳、哲學、賦、駢文、雜文、文學評論、有文字情節結構的電腦遊戲(包括遊戲機)等。
7.按創作思想可分為:浪漫主義文學、現實主義文學等。
以上分類只是壹個概括,作為分類的例子,並不是全面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