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結婚時父母收了彩禮,卻沒有給妳買嫁妝,也沒有作為自己的錢拿回來給妳,妳會怎麽想?心裏會舒服嗎?
我想很多人都不會。
我表妹在婚禮前壹晚和家人打了壹架。原因很血腥,很普通。表妹想知道客人來了多少錢,還有我們國家的婚禮習俗,結婚前壹天女方擺酒,邀請客人,第二天結婚,男方擺酒。
大概是關愛亂了,收的錢都被叔叔阿姨收走了。表姐先和表姐吵架,舅舅喝了點酒,舅媽不高興表姐婚前懷孕。突然家裏吵架了,影響了新娘結婚的心情。
都說家是溫暖的港灣,親情最令人牽掛。但是親情有時候很難免俗,談錢。
錢,在某些情況下,最能見證我們家的愛情。
父母是否真的愛女兒,重男輕女,等結婚了就知道了。
在我們老家,彩禮不高,女方父母把彩禮錢全部扣下的情況很少見。而是會給女兒買嫁妝,買大量的家用電器,黃金首飾,摩托車,條件好壹點的汽車作為嫁妝。
嫁妝越多,女方家越有面子,女兒到婆家的地位也就越高。
然而,並不是每個地方都有相同的習俗,也不是每個父母都會非常重視自己的女兒,也不是每個父母都真的愛自己的女兒。
有多少家庭把女兒當“商品”賣掉,換來高額彩禮,改變家庭條件,或者給兒子攢彩禮,買房娶妻。
這和“賣女兒”沒什麽區別。
但是這種出賣女兒的行為也深深的傷害了她的心,傷害了親子關系。
據說直到結婚那壹刻,我都不知道父母是否真的愛我的女兒,也不知道妳在父母心中的位置。
02.
我的壹個讀者哭著對我說:“我壹直以為媽媽很愛我。直到結婚了我才知道,我媽的心高氣傲。”我媽收了20萬彩禮,轉身給她哥買了房,不給我嫁妝,真讓我寒心。"
世界上,還有這樣偏心的父母。小時候父母總在談愛情,可壹旦真的要了權益,父母好像忘了女兒是自己的孩子,壹碗水端平。
等他們老了,什麽都幹不了了,就用道德綁架女兒,要她養老送死,要她報答父母。
啊,親情是港灣,也是利劍。斷絕父母與女兒之間的感情。
她說:
我有壹個弟弟,比我小兩歲。我從小就很努力,家務都是我做的。冬天家裏沒有熱水,我就把全家人的臟衣服撿起來放到河裏洗。家裏沒有自來水,我要去很遠的地方挑水回家。
我奶奶對弟弟偏心就夠了。每個人有了地瓜第壹個想到的就是他,而我自己的媽媽,雖然沒有我奶奶那麽明顯,但在我長大後還是更愛她的弟弟。
我媽總說:“妳能有機會讀書,是因為我可憐妳,愛妳,不然妳早就15歲出去打工了,跟別的女孩子壹樣。”
我壹直記得媽媽是愛我的。
我媽經常跟我說:“我對妳真好。以後賺錢了別忘了孝順媽媽。”
還記得大學畢業後找了壹份文員的工作,發了工資後寄回給媽媽。
但是我弟弟,剛上大學壹年,花了別人四年的錢,都是我向我媽致敬。
03.
工作幾年,個人攢了點錢,交了個男朋友。我哥也畢業了,通過關系進了壹個單位。工資不高,足夠養活自己。
男朋友家裏不是很有錢。他只是比我早出來工作幾年,工資比我高。但是他壹直在攢錢,只是在大城市買房有點困難。他家來自農村,父母沒什麽積蓄。
所以已婚男朋友的父母是支持不了的。
我不知道我媽哪來的信心要20萬的彩禮,不然也不會同意這門親事。
男朋友回家見了我爸媽後,開始情緒低落,情緒低落,但這是多年的感情,不能說分了。我也跟我爸媽談過,但我媽堅持,“不能少。別忘了妳還有個弟弟。妳不為自己考慮,也不為弟弟的未來考慮。不要這麽自私。”
直到真正涉及到利益,人們才能看清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位置。即使這個“另壹個人”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他們對每個孩子的態度也是不壹樣的。不然怎麽會有那麽多家庭恩怨?
男朋友數了數自己的存款,1.5萬,父母存了2.3萬,加起來1.8萬。我還是要求我媽少給彩禮。我們以後要生活,要生孩子,但是不能過得太苦。
媽媽還是狠心的問,沒少。
最後我偷偷從積蓄裏挪了兩萬塊錢給我媽。我知道彩禮的事,我等著結婚。
我以為我會像其他女孩壹樣光鮮亮麗地結婚,穿得漂漂亮亮,光彩照人。
然而,我錯了。結婚那天,我媽從房間裏拿出幾床被子,幾把椅子板凳,幾個水壺,幾雙拖鞋。
壹些日常用品,不再有價值的嫁妝。
但在我眼裏,這不是嫁妝。
04.
從那壹刻起,我真的對父母死心了。
我還是忍不住問我媽:“媽,我給妳20萬彩禮。錢在哪裏?妳會給我買這些嗎?”
我媽輕描淡寫的回答:“首付早就交了。我沒時間告訴妳,因為妳很忙。上次看了壹個樓盤,開盤前剛預售完。戶型和價格都合適。妳爸和我買了,將來嫁給妳哥。妳也25歲了,還有兩三年才結婚。”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媽左手拿著我的錢,右手給我哥買了個家業,沒留給我錢。我可以更古怪嗎?
“媽媽,那是我的錢!這和賣女兒有區別嗎?”
“妳的錢?我硬養妳容易嗎?出嫁女兒潑的水,我還指望妳給我們養老呢。我沒那麽自信。”
媽媽的話又傷了我的心。從那壹刻起,我們母女的關系降到了冰點。
直到結婚那壹刻,不要輕易說父母很愛妳。妳愛不愛他們,錢最清楚。
李銀河在他的新書《李銀河說愛》中指出:“看這些錢是給女方父母的,還是給小兩口的生活的。如果說結婚的時候有婚禮買日用品。這筆錢最終是屬於小兩口的,那麽自然不應該被視為變相結婚。”
壹個和我壹樣有讀者經歷的女人,正在經歷壹場“變相結婚”。收彩禮沒有返還壹定金額給女兒拿回去。作為小兩口婚後的經濟來源,並沒有用嫁妝來代替。
這樣的親情,在彩禮面前,已經變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