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那個女孩愛上了壹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她叫他油膩叔叔。肯定是男方錢多,能黏人。
我忍不住對她另眼相看。她太瘦了,不僅相貌平平。
吃的時候總是太鹹太淡,味道還不如餐館裏的。
陪著出去溜達,還沒好好行動。當著這麽多人的面拿店裏的菜,我甚至覺得人家會吃:阿姨,妳臉太胖了。臉頰突出,要剪掉,不然太難看,妳也太忘恩負義了。
我午餐白吃了壹份快餐。我不怕被人嘲笑。這樣壹個不守規矩的女孩,大概幼兒園的孩子也不會這麽傻吧。
因為我們是朋友的朋友,即使大家壹起去,我們也不好意思不和她壹起去。
我挨著她,沿著商店走,摸著它們。骨頭嘎吱作響,但我在大型珠寶交易會上聽不到,所以音樂掩蓋了它們。奇怪的是,我當時十八歲,瘦得皮包骨頭,完全是個未成年人。她僵硬的身體,不知道脫了衣服是什麽感覺。可以說,它壹定像石頭壹樣堅硬。任何男人騎在她身上只會傷到肋骨,會有壹種擁抱溫暖軟肉的感覺。
我回去站在街上等著過馬路。“跟著我,小心點,兩頭都沒車……”當然,這些正規的孩子都知道她十八歲了。
突然有個空檔,我正要離開。我猶豫了壹下,好像覺得有必要握住她的手。我註意了壹下,只是抓住了她的手,握得太緊了。沒想到她的手那麽細,像壹根細竹筒躺在自己手裏,心裏亂七八糟的。我在縫紉中匆匆穿過馬路,壹到人行道上就立刻放開了手。那壹刻內心的掙紮非常震撼。很明顯,是這個。
想想壹個18歲的少年,正處於戀愛的情緒中,壹朵嬌艷的玫瑰,已經長得滿滿的,豐盈的,滴著水,有胳膊有大腿。她怎麽會這樣?
半邊臉瘦得都被侵蝕了,但是挺白的,可惜是骨頭!
妳不覺得她塗了太厚的白粉看不出來嗎?她怎麽買得起這麽好的粉餅?叔叔為她付的錢,對嗎?不是這樣的。這位大叔拒絕支付10元的罰單。他走到壹半把她推到另壹個男人面前。他轉身離開了。為了避免買到10元的車票,他在半路上謊稱有事要談。回去的時候,姑娘壹路走在太陽底下,抱怨累壞了,再也不跟這個窮黨出去玩了。
突然想到頭條上的壹個悟空問題“18歲的女生喜歡壹個四十多歲的大叔正常嗎?”於是我回答: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