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當時我還不是老板。去香港玩,我帶了壹萬港幣。看到同行在香港金至尊掃貨,忍不住動心,買了壹條稀有的金項鏈,7000港幣。當然是給老婆買的。但是我妻子有點不高興。她說妳在旅遊景點買這麽貴的東西真傻。我說,我承認我傻,以後再也不在景區買這種東西了。
不管這條金項鏈是真是假,就當是我對老婆的示愛吧。
還有壹條金項鏈,我剛送給別人的。聽起來像個笑話,但確切的說,是為了妥善處理壹件事。
那是幾年前,我帶著全廠30多個員工在外面旅遊了兩天,我就住在外面。我想讓每個人都玩得開心。但是第二天回去的路上,壹個女工在車上哭。她說壹條金項鏈不見了。所以,停下來往車裏看,但是沒有人。她不記得金項鏈是在哪裏丟的。她的幾個老鄉跟我說,妳是老大,她金項鏈丟了。回家怎麽跟她老公說?他們讓我付給她壹條金項鏈。我心裏很苦。我好心帶妳出去玩,不要妳壹分錢。怎麽會有人要我賠金項鏈?但他們很堅定,並談論了很多他們的痛苦。我心壹軟,答應我賠。
我問,多少錢?
他們說,應該是兩千元。
好吧,我取出兩千元。
她不哭了,妳的眼淚流到我臉上。因為員工生存不易,讓老板吃點苦頭。從此以後,我出去跟團旅遊,就規定妳不準戴金項鏈這種東西。如果妳弄丟了它們,妳要對它們負責,這和工廠沒有任何關系。
幸運的是,我丟了壹條金項鏈。萬壹我失去壹個女員工,我拿什麽補償妳?
哈哈哈,在這個女性的節日裏,祝女同胞們更健康,更美麗,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