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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伴,張曼琪

小時候,誰沒有壹兩個朋友?

當我遇見張可頤時,我六歲,她八歲。她是壹年級的同學。我們和這個年齡段的所有其他孩子壹樣,可以因為壹個破橡膠而建立起堅不可摧的革命友誼。

我和她的友誼來自壹把破尺子。當時最好的牌子是藍貓。我的尺子不僅畫了藍貓的調皮影響,還在上沿畫了壹條直線,下沿畫了壹條波浪線,在當時是頂級的高檔貨。我把這把尺子壓在桌腳下,給她掰了壹塊。從那以後,我們每年都成為壹班最好的朋友。

我們和所有的好朋友壹樣,手拉手上廁所,手拉手去水房,手拉手做早操,做操的時候背著老師偷偷笑。

這樣的兩個人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初三快結束的時候,我轉學了。

當時,張可頤染了俗氣的紅指甲,抱著我的小腦袋哭了。她的指甲是在校門口用壹元熒光筆染的。她胡亂擦眼淚的時候,不小心擦到了臉上。我壹張壹張地看著她的小臉,含淚而笑。

我們說好初中見的。

那時候我們不明白,說再見不壹定就是再見。

在我的新學校,我有新朋友。

我仍然偶爾收到張可頤的來信。比如,她因為不交作業被罰的時候暈倒了。比如她不聽故事,水性筆的屁股使勁吸,弄了壹口墨水。比如她五年級的時候突然輟學了...

張可頤成了新聞中的老朋友。我給她寫了信,但沒有回信。

我認為郵票不夠。

我就這樣失去了她。

成長是壹件快速而殘酷的事情。在慢慢接受壹切不理解,並把它變成常識的過程中,我失去的將不僅僅是壹個張可頤。

我直到現在才知道這件事。

第二天。

在擁擠的公共汽車上。

我站得離喜歡的男生很近,把頭轉開,發尾都能蹭到他的襯衫扣子。我小心翼翼的靠近他,聽他跟我說話,心裏暗暗慶幸。

如果人多壹點,車廂擁擠壹點,也許我們可以光明正大的躲在他懷裏。

學生的感情往往是從微風中飄揚的白襯衫白裙子開始的。

我看著那個男孩,覺得他在陽光下的人群中閃閃發光。

用力剎車。

我失去了立足點,陷入了男孩的懷裏,輕微和故意的。

他也失去了立足點,後退了壹步,撞到了另壹個女孩。

壹個黃頭發的女人。

那時候我是優等生,是老師手心裏的寶,是聽話的寶貝,他也是。我們碰到了壹個黃頭發的壞女孩,我們的心壹直在顫抖。

“我x!妳們這些盲人!我...林明?林明!是妳嗎?”

是我,瑪姬。

三個人擠在壹個公園長椅上,景色很奇怪。

特別是那個男生壹臉無所謂的坐在壹邊,兩個女生抱在壹起,壹個穿著校服,壹個穿著吊帶衫和超短裙。露背少女背上紋有金鳳凰,化著濃妝宣傳妖魅。

那時,我覺得張可頤真的很漂亮。

這是發自內心的贊美,帶著學生時代的淺薄和少女時代的叛逆。

“林明,妳在讀書!成績還很好嗎?”

“我成績也不錯,但是我不會去上學!”

“我現在是派拉蒙的首席舞者。記得來找我玩!”

“只要妳來給我報個名,我請客!”

“我跳舞的時候,背上的鳳凰會像飛翔壹樣美麗!”

“他們都說我漂亮!”

我只是笑著看著瑪吉,每次她說什麽我都使勁點頭。我好想她,終於見到了她,雖然她描述了我想象不到的世界和生活,說了我聽不懂的話。但我害怕如果我不努力點頭,或者我不夠努力,我會再次失去這個原本定義好朋友的朋友。

張曼琪說的那個世界和我無關。我有點好奇,腦洞無限,想象力豐富。

因此,我很快就如魚得水地想象出了張可頤的世界是什麽樣子。

那天下午我和我最喜歡的男孩吵架了,我對逃課很生氣。

明明是第壹次做自己壹直鄙視的事情,卻沒有任何恐懼和愧疚。我轉身走出教室,從學校後門翻墻,然後興奮地走進了張可頤的世界。

逃學就像毒品壹樣。壹旦接觸,就會上癮。

但是妳可以不逃學,不吸毒。

也是在那個舞廳,我第壹次看到毒品。

當時最流行的藥丸叫“搖頭丸”,用五顏六色的糖果紙包裝。我壹個個喜歡上了這種漂亮又便宜,在燈光下能反射出五顏六色彩虹的包裝,也喜歡上了舞廳裏詭異的燈光效果。

我壹般都是靜靜地坐在角落裏,把偷偷撿的“糖紙”折成小紙鶴,偷偷放進寬大的制服口袋裏。當客人逐漸開始增加時,我沒有和張可頤打招呼就溜了出去,假裝剛放學回家做作業。

我把這些小紙鶴裝在玻璃瓶裏,等我集到1000,我就拿著它們作為和解禮物,向我喜歡的男生道歉。

因為除了反射彩虹的顏色,這些可愛的“糖果”還有壹個浪漫的名字。

張可頤和她的新朋友稱這種糖果為“玫瑰”。

玫瑰是看起來像玫瑰的花。

我喜歡莎士比亞,我喜歡不能稱之為玫瑰的玫瑰。

張曼琪的朋友塗的粉比較重,路過的時候會沾上劣質煙草和廉價香水的混合味道。他們經常給我壹杯摻了酒精的橙汁,有時候還會問我要不要嘗嘗玫瑰味的糖果。

我真的很想嘗嘗。在我的想象中,玫瑰應該有愛情的味道。

每次濃妝艷抹的女人問我要不要吃糖,總有更多的女人大聲瘋狂的尖叫。我討厭這樣的笑聲,我不明白張可頤微微皺眉和搖頭的擔憂。

我總是搖頭,不碰那種五顏六色的飲料,也不碰那些漂亮的彩色糖果。

我心裏清楚,如果我這麽做,張可頤會不高興的。

我不能讓她不開心。

況且這是她的世界。

現在想來,張可頤是在關心我,試圖保護我免受她所做的壹切。

我總是選擇壹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去那裏。

但是,舞廳永遠見不到光。厚重的天鵝絨窗簾壹直罩在大玻璃窗上,只有幾盞燈不夠亮。那些又瘦又累的年輕姑娘罵人像四十多歲的女人。穿有跟的拖鞋,寬松的吊帶衫,裸露身體,裸露乳房或者半個屁股,在未開放的舞廳裏踢腿走路。

每次去,張可頤都會爬上舞臺中央的鋼管,慢慢流連。我不認為這是壹門藝術,但我總是大聲稱贊它,說舞臺上的張可頤很美。

當張可頤和鋼管足夠熱情的時候,他們就會過來,喝著其他女生準備的橙汁酒,點上壹支煙,聽我講那些粉紅色的少女情懷和瑣碎的學生作業。

張可頤更喜歡鮮紅色指甲油。她手腕上紋了壹根細細的金線,她說是鳳凰羽毛。

喝完橙汁後,張可頤的眼睛會變得更明亮,但她從來沒有給我更多的反饋,給我任何建議或提供任何可以幫助我解決問題的解決方案。她只是靜靜的聽著,適當的嘲諷我幼稚的浪漫。在離開她的座位之前,她告訴我,如果我玩累了,我就自己離開,每次她都強調我永遠不要碰那些顏色漂亮的酒精和沒有香味的糖果。

而我會小心翼翼的告訴她,我今天喜歡她穿的短裙或者高跟鞋,我會壹直想念她,所以下次我會來看她。

然後小心地,溫柔地擁抱。

我不喜歡碰她背上的紋身。那是壹塊布滿疤痕的皮膚,好像張可頤是穿過荊棘來到這裏的。

作業變重後,在《紙鶴》停在第822名的時候,我的靈媒男生選了壹個成績壹般但美貌出眾的女生做女朋友,而我雖然有漂亮的成績單在老師面前做擋箭牌,卻沒有漂亮的臉蛋作為青春戀愛的通行證。

日子壹直在重復,沒有新鮮感,也沒有讓我感興趣的新冒險。

唯壹的改變是,它已經悄然觸動了每壹個少年的青春期,讓每壹個不懂事的孩子開始蠢蠢欲動,希望壹夜之間長大。

班裏的男生慢慢聚在壹起偷偷看MP4,然後爆發出笑聲或者戲謔,讓旁邊的女生頓時臉紅。

當時我並沒有後知後覺的明白這些變化背後的意義。直到我喜歡的男生帶著曖昧的笑容把我當知音,偷偷和自己分享女朋友被學妹提審時發給他的曖昧裸肩照片,我才驚訝於女人裸露的肌膚在男人眼裏會是怎樣的盛宴。我想到了張可頤的脖子、張可頤的背、張可頤的胳膊和張可頤的大腿。

那天我又逃課去見了張可頤。那是我第壹次在進門前脫下難看的校服外套。

這也是我第壹次從工作壹直呆到晚上。

我很聽話,沒有碰他們留在吧臺上的橙汁酒,也沒有嘗試那種叫“玫瑰”的可愛糖果。過了營業時間,他們就沒時間逗壹個初中女生了。她們在舞臺上,在酒桌上,在擁擠的舞池裏,努力尖叫歡笑,大聲尖叫,扭動關節,追逐燈光,追逐男人的錢包。

張曼琪站在舞臺中央,手裏拿著鋼管,慢慢搖晃。在耀眼的燈光下,她背上的鳳凰真的好像會飛壹樣。

原來很多人的夜生活就是這樣的。這些衣著光鮮的人似乎讀過很多書。當然,也有壹些男人,第壹眼就沒看過壹本書。他們都用同樣的姿勢松開領帶和襯衫領子上的扣子,擁抱塗著廉價粉的年輕女孩,喝酒跳舞,然後脫下身上唯壹或僅有的壹塊布。

認識的人會心照不宣地裝作陌生人。

看到兩個人擦肩而過,嘴角揚起壹個問候,清晰的弧線。

我不是沒註意到這個壹點點靠近我的男人,只是當時沒意識到有危險。

酒吧很長,燈光比其他地方都亮。很少有人願意把自己暴露在整個舞廳最亮的光線下。所以我壹個人的時候有點顯眼。粉色的燈光照在我的脖子上,脖子後面帶蝴蝶結的黑色歐根紗內衣帶看起來像個初學者。

那個男人看上了聞起來像處女的我。他挪動了壹下臃腫的身體,坐到了旁邊的椅子上。他推給我壹小疊現金。

我看了看玻璃旁的現金,繼續疊著手中的紙鶴,表情漠然。

輕輕的“啪”的壹聲,鈔票相碰的聲音。

我知道男人拿出的錢多,但我不知道這叫超重,也不知道這些錢會用來買我的初夜。

第四次加價後,那人把手放在我肩膀上,我嚇得尖叫起來。

空氣突然安靜下來,很快噪音又恢復了,好像只是BGM不小心的卡帶。

“妳的意思是,壹個處女出去賣,就不是婊子了?這錢還不夠我碰妳嗎?”

我感受到了周圍嘲笑、冷漠、輕蔑的目光,我在這些遙遠的目光中無助地流下了眼淚。

沒有人出來保護她。壹個對自己沒有興趣的小姑娘,跟自己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人願意主動趟進這種地方的這壹灘渾水,不管她是有錢還是有勢。

除了張可頤。

張可頤從舞臺上沖下來,穿過人群,站在我面前。

“老板,別生氣。這個妹子是來玩的,不是我們壹夥的。今晚和妳在壹起我會很開心,妳會讓她走的。我不比她差吧?”

那壹夜,張可頤穿著單薄的內衣,露出纖細的沒有壹絲利潤的腰肢,像喝了雄黃酒的蛇壹樣扭動著靠在男人身上,嘴唇微張。

透過淚眼,我看著眼前發生的交易,顯然對挺身而出的好朋友心存感激,但盯著她身後舞動的鳳凰,我又覺得有些惡心。

“我讓小妹給老板敬酒道歉,所以請妳放過她。”

張曼琪遞給我壹個懇求的眼神,我卻裝作沒看見,轉身離開了百樂門舞廳。

我第壹次覺得張可頤很惡心。

我再也沒去過她家。

我拿掉了模仿張可頤穿衣風格的內衣帶,換上了肩帶。在學校看到喜歡的男生和他的女朋友,我會想到她穿著單薄的內衣像蛇壹樣纏著他。

我已經不在乎失去這樣壹個朋友了。我有很多成績優秀的無辜朋友。我不願去想張可頤和嵌在她背上皮膚疤痕裏的金鳳凰。

就像沒發生過壹樣。

我還是壹個老師幫不了我的高材生,也開始不再去逃課,也很少翻墻進出校園。後來才知道,玫瑰更容易上癮。這是從我父親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那裏聽來的。

警察還沒來得及收網,派拉蒙舞廳就在壹個普通的夜晚被壹場無端的大火燒成了灰燼。沒有人知道確切的傷亡人數,因為沒有人知道誰進去了,誰出來了。

我聽說派拉蒙門發生火災時是淩晨。絢麗的火焰將迷人的觸角伸向漆黑的夜幕,照亮了半個城鎮。我猜火應該和派拉蒙裏那些猩紅色的天鵝絨窗簾壹樣的顏色,帶著頹廢的張揚和迷人的絕望,把夜夜笙歌燒成劈裏啪啦的聲音。

我不知道張可頤是否已經離開了火場。作為最初的朋友,張可頤給了我所有的溫柔,但最終我永遠不知道她要去哪裏。

可能已經死了。我拒絕承認,事實上,在我心裏,我寧願張可頤死了,也不願她還在做壹些骯臟的工作來勉強度日。

我不再想張可頤了。

然而,每年的情人節,我都會看到紅色塑料桶裏以玫瑰的名義出售的玫瑰,我會想起那些用彩虹糖紙包裹的五顏六色的藥丸,那杯冒著氣泡的橙酒,還有張可頤背上的金鳳凰。

張可頤怎麽了?

實際上我偶爾會想壹想。

我還沒成年就離開了這個小鎮,帶著我想要的男孩。我不知道那個漂亮的女朋友在我之前成了多少前任,我也從來不問。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無名指上,戒指內圈刻著我未婚夫的名字和我喜歡的男生的名字。

我終於想和我喜歡的穿著白紗的男生站在禮堂中央了。婚禮前,我帶我的伴娘去了鎮上最好的美容院。我躺在美容床上,和不停嘮叨賣產品的打工小姐姐聊天。上班的小姐姐說起他們之前最好的美容師突然離職頂替了她的位置。她說美容師的名字叫Kiki,她手腕上有壹個漂亮的金色紋身。

上班的姐姐輕蔑地說起琪琪,說琪琪胳膊上有個難看的燒傷。不知道是不是以前做特勤時被煙頭燙到的“徽章”。

這個琪琪是張可頤。

我已經知道了。

我也知道她在我常去的理發店給顧客卷頭發,後來因為不耐煩被解雇了。

我不知道她後來去了哪裏。

我也沒想過找她。我想我們遲早會再見面的,在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