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情況是,我借了35萬建房子,現在房子的外殼剛過完春節就建好了,看起來像農村的三樓別墅。完工後剩下的錢不多了,只好重新裝修,壹樓二樓,三樓就剩他壹個人了,654.38+050萬。換壹輛車開。現在沒有車怎麽談戀愛?65438+10萬買車,所以已經是60萬了,但是彩禮錢和酒錢還沒算,70萬不壹定能停。他們是蕭山黨灣村的。我們家現在的情況是6月份剛買了壹套90平方的房子,現在半年下來差不多1萬。正是因為我們剛買的房子,我老公才向我借的。姐夫說這時候怎麽買房。言外之意就是我不借了。當然,我不會否認!
我貸款3015年買的房子,壹個月還3000。我想問的是,老公們這樣做難道連還錢都不考慮嗎?還是準備讓妳兒子和親戚(主要是我們)幫他還?目前主要有三個問題。
第壹,他能從家裏借這麽多錢嗎?還剩下壹半可以借。
第二,他們怎麽還家裏的收入(老公壹個月已經管了四千多,沒有年終獎)?
第三,媳婦以後怎麽面對這麽多債務,在家過安穩日子?也不知道怎麽和他們家相處。我現在不想去老婆家,老婆經常為此和我吵架。比如今年春節我去她家走親戚,婆家坐了我的車,我覺得特別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