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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壹名人民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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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閱讀

人民陪審員作為法院與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不僅有助於促進司法民主,也有助於加深社會對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我國目前實行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怎樣的?妳面臨什麽問題?記者分赴山東、山西、雲南基層法院,調查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實踐情況。

濟南市章丘法院人民陪審員王鳳霞

“我們在這裏,監管在那裏。”

57歲的王鳳霞身穿黑色制服,胸前掛著壹塊牌子,乍看之下,他與法院工作人員沒有什麽不同。

“這件衣服和徽章都是法院定制的,但是法官的徽章是圓形的,我們的是長方形的。”王鳳霞微笑著解釋道,並用手指數了數。他當人民陪審員已經九年了。2005年5月,經過單位推薦、法院、人大、司法局考察、市人大任命、向社會公示等壹系列程序,王鳳霞和其他54名社會各界人士成為章丘市人民法院第壹批人民陪審員。

王鳳霞曾在章丘市婦聯工作,主要工作是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這些年來,她多次進出法庭,也參加過很多案件的合議庭。參加哪種情況,壹般采取隨機抽取的方法。法院會提前壹個月通知王鳳霞,並邀請她查閱案卷。在庭審過程中,王鳳霞應全程參與,與法官坐在壹起,並在有異議時提出自己的意見。

從壹開始,王鳳霞就不知道如何成為壹名人民陪審員。現在回想起來,她還是有點不好意思,因為基本上是“陪而不審”。在評論壹個案件時,她常常只是同意法官的意見。

今天和過去不壹樣了。經過多年的歷練,王鳳霞已經“經驗豐富”,參與過600多起案件的陪審團工作。最讓她有成就感的是,她的意見被合議庭采納了。

在章丘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有壹個可以辦公、交流的“人民陪審員之家”。法院每年會進行壹到兩次大規模的集中培訓,平時也有壹些個別培訓。

前幾年,由於交通不便、運行機制不完善等因素,人民陪審員參與率壹度較低。但是這兩年,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13年,章丘市人民法院辦理普通程序案件2500件,參加陪審團近5000人。

章丘市人民法院院長劉雨晴表示,按照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法院要實現中級法院人民陪審員參與率達到30%、基層法院人民陪審員參與率達到80%的目標。“在章丘市人民法院,普通程序案件的人民陪審員參與率已經達到100%。我們把人民陪審員定位於審判監督,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應該說實現了制度設計的初衷。”

隨著法院人民陪審員數量的增加,王鳳霞被選中的幾率不會像過去那麽高,但她的工作量並沒有減少多少。退休多年後,她成了“上班族”,分擔人民陪審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我們不受法院管理,而是相對自治,這樣才能保持人民陪審員的獨立性和監督權。”

為確保人民陪審員盡職盡責,章丘市人民法院專門邀請NPC代表旁聽了人民陪審員的庭審,並對人民陪審員的作用進行了評價。參與率低或違法違紀的人民陪審員,將由人大按相關程序予以退任。

“人民陪審員是法院和社會的橋梁和紐帶。雖然他們不穿長袍,但他們代表了千千成千上萬的人,能讓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王鳳霞認為,雖然人民陪審員不是法律界人士,但他們最大的優勢在於熟悉社會,容易接觸群眾。“我們是,監督是。有這個身份,就壹定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記者邊敏德)

昆明市五華區法院人民陪審員陳建雲

“調解陪審團合議庭,無所不用其極”

“陪審團第壹次審理的時候,是壹起搶劫案。我坐在審判席上,不敢直視被告。整個庭審過程中我幾乎沒怎麽說話。”說起自己的第壹任陪審員,雲南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陳建雲記憶猶新。

自2005年5月被任命為人民陪審員以來,陳建雲即將連任兩屆。陳建雲熟悉“犯罪主觀方面”、“連帶責任”、“法定從輕處罰”等法律專業術語。

“工作類似於書記員,服務,調解,陪審團,合議庭,什麽都幹。”陳建雲介紹,“我參與辦案2300多件,平均每天壹件以上。”

陳建雲是五華區人民法院的22名人民陪審員之壹。除了“值班”的人民陪審員,五華區人民法院目前還有25名不“值班”的人民陪審員。“因為都有自己的工作,協調時間參與案件的審理比較麻煩。現在經常需要提前兩三個月預約非在職人民陪審員。”五華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辦公室主任葉偉告訴記者。

“全區人民陪審員專項經費654.38+0.9萬,加上中央財政轉移的部分資金,基本剛好滿足人頭費的需要。”葉偉說。

補貼低的結果是人民陪審員年齡結構老化。“沒有30歲以下的人,平均年齡近50歲,退休後全職陪審員有十幾個。”葉偉說。

“最大的問題是認識問題。”昆明中院人民陪審員辦公室主任喬洋說,“以財政保障為例,個別縣區每年只有654.38+0萬元左右。”雖然財政部已出臺規定,要求人民陪審員專項經費在財政預算中明確列出,但現實中往往與其他法院經費打包在壹起。

“實踐中,人民陪審員選而不用,陪而不試,不同程度地在壹起討論。”喬洋告訴記者,由於很多兼職陪審員時間難以協調,壹些法院不願意使用;壹些兼職陪審員連續多次拒絕陪審團工作,也導致法院不願再次使用。

據喬洋介紹,目前昆明市正在開展人民陪審員倍增工作,但部分區縣法院難以找到合適人選。“有能力、有熱情、想幹的人沒時間,有時間的退休人員身體狀況不壹定能勝任。”喬洋指出,壹些脫崗陪審員還把人民陪審員當作榮譽,不認真履行職責。為此,昆明專門出臺規定,要求人民陪審員每年至少參與5起案件。

“從設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初衷來看,我們並不過分強調陪審員的法律職業素養。更重要的是,我們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對案件的審理提出意見。”喬洋說,每個人民陪審員在上崗前都經過嚴格的程序和脫產培訓。“在培訓中,我們強調人民陪審員要從‘情’和‘理’的角度發表意見,不必過於擔心法律專業知識的欠缺。”

“壹些人民陪審員往往選擇從眾,是因為對自己的法律知識不自信,害怕外行人被嘲笑,甚至影響案件的審理。”喬洋說,為了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中院甚至規定,人民陪審員要先發表意見。“但執行情況並不理想。”(記者楊)據

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人民陪審員李麗萍

“配得上判決書上的簽名”

“陪審團,陪審團,妳不審判怎麽叫陪審團?”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人民陪審員李麗萍認為,“陪審團,顧名思義,就是在審判中陪伴法官,重點必須放在‘審判’上。”

潑辣、快嘴的李麗萍是杏花嶺區大東關街道的婦聯主席。她介紹,2013年,20多起案件都有陪審員,作為她的“搭檔”的法官們非常重視每起案件中陪審員的意見。庭審中,他們壹般會主動詢問她的意見,或者讓她提問。庭審結束後,宣判前,他們會主動與陪審員討論案情。

“去年底培訓陪審員時,有人反映法官不重視陪審員,不給他們發言的機會。”李麗萍毫不掩飾,”我當時反駁道。我不能責怪法官不給妳機會。妳要主動行使法律賦予妳的權利,對得起判決書上的簽字。”

李麗萍提到的陪審員權利,在2005年5月生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中有明確規定:人民陪審員除不得擔任審判長外,與法官享有同等權利。

如何實現權利平等?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林偉律師解釋說,“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獨立行使表決權。特別是人民陪審員和法官意見不統壹時,應當將其意見寫入筆錄。必要時,人民陪審員可以要求合議庭將案件提交院長決定,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

但是,制度規定與具體實施之間難免存在脫節。“坐在場上,露個臉,不說話,就簽字。”有過訴訟經歷的人曾經嘲諷過壹些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狀態。對此,曾擔任基層法院副院長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淩斌副教授坦言,“如果人民陪審員只是坐著簽字,不能很好地發揮‘審判’的功能,就很難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司法和民主作用。”

“制度設計的初衷和實踐是有差距的。人民陪審員最直接的作用就變成了緩解法院辦案人數的矛盾,保證合議庭‘充足’。”林偉分析道。

據介紹,為充分發揮群眾在司法參與和監督中的重要作用,李麗萍所在的太原市將作為“倍增計劃”試點,全市人民陪審員將從現在的222名增加到今年的448名。通過擴大人民陪審員隊伍來促進司法民主已經成為共識。

數量上去了,如何更好地保證“審判”的有效性?“壹是主動,二是學習。”李麗萍認為,陪審員在參與案件時應該直奔主題,這樣法官和當事人才能更多地采納妳的意見。所以日常的法律素質訓練是必不可少的。

先“培訓”後“陪審”,是地方“倍增計劃”中提高人民陪審員履職能力的途徑。今年夏天,山西大學迎來了壹批來自各行各業、年齡各異的“學生”。他們是縣法院新當選的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來自群眾,他們從社會道德標準出發分析判斷案件,與法官形成互補思維,有利於查清案件事實,消除當事人對法院審判的猜疑和誤解。”方山縣壹名人民陪審員在期末考試中闡述自己的立場。

多年的陪審團經驗讓李麗萍也有同感。“人民陪審員的審判和法官的審判真的不壹樣。陪審員除了合法之外,更註重合情合理的運用,可以起到更好的司法效果。”

對此,林偉認可“人民陪審員雖然不具備完整的法官職業思維,但在案件審理中做出自然理性的行為,代表了更廣泛的民意和良知,能夠增強公眾對判決結果的認同感。而且人民陪審員天然接觸社會公眾的方方面面。作為法院與群眾之間的重要橋梁,更容易加深社會對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記者姬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