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中有罪的判定是基於刑事司法的幾個基本原則。這個當年在美國被認為是給辛普森定罪的案件之所以經典,並不是因為辛普森是壹個逃脫了法律懲罰的大反派,而是因為它體現了英美刑事司法體系對程序正當性的高度追求。也體現了美國法治的高度。在合理懷疑的情況下,任何公民都不能被刑事司法定罪。辛普森案的證據是有的,但由於取證上的程序違法,幾個關鍵證據被直接汙染,直接排除。本案還有壹個關鍵問題,涉及美國社會的種族主義傾向。辛普森的辯護律師曾借此幫助辛普森贏得美國有色人種和陪審團的支持。
(2)民事方面,由於美國采取刑事和民事案件分案審理,民事案件中辛普森的傷害行為是否造成了賠償會有另外壹套證明標準,比刑事案件中的證明標準低很多。根據哪個標準,辛普森可以被判有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此事已經不再被忽視,刑事案件已經結束,不能再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