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到了高潮,就沒有驚喜了,做人也就沒有意義了...
我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奶奶開了壹家飯店。我偷了壹瓶啤酒,壹飲而盡,東倒西歪地走了壹下午,還挨了壹頓揍。當時只覺得酒真的不是什麽好東西。如果它很難喝,我會把它還給我的頭。
直到高中紀念日,我喜歡上了壹個女生,第壹次表白失敗。我和同桌去學校門口的餐廳吃飯,然後吹了三瓶,出來就吐了。
酒是壹種神奇的東西,它可以把壹個看起來成熟穩重的帥氣紳士變成壹個遊手好閑滿嘴臟話的街頭痞子,把壹個害羞矜持的少女變成壹個大大咧咧自說自話的女主角。它不是迷幻藥,卻能讓人神魂顛倒;不是解藥,但能瞬間解除人的痛苦。它既是毒蛇猛獸,又是靈丹妙藥。有時候妳會依賴它,有時候妳會唾棄它。
金庸筆下的喬峰,是酒徒中的神仙。他壹口氣能喝十斤白酒,壹般人根本喝不了他。如果段譽沒有用六脈神劍這個絕技作弊,可能根本交不到這個朋友。
然而,這並不是喬峰酒量的巔峰。少室山壹戰時,他站在人群中間。面對中原強大武林的詆毀和圍攻,他毫不畏懼,毫不退縮。他說了壹句“拿酒來”,當著幾千人的面壹飲而盡,把所有的煩惱和煩惱拋在腦後。無論這個世界多麽不公平,老子都渾然不覺。這樣的豪情壯義把所謂的江湖大佬逼到了墻角,只有段譽和許諸敢出面。小和尚大叫:“喝酒怎麽不叫我?不管什麽條條框框,今天大哥上課,請小弟頂禮膜拜!”看到這裏,作為壹個讀者,即使不喝酒,也只能如癡如醉,大呼“媽的,太酷了!”
《笑傲江湖》中的令狐沖嗜酒如命。他高興的時候,壹壺酒就能讓他結交天下英雄,連田伯光這樣的流氓都深為敬佩;他難過的時候,壹壺酒就能讓他哭得死去活來,連活下去的欲望都不存在了。
但金庸筆下的人物大多是簡單粗暴的醉酒,壹醉就過去了。真正會喝酒的是古龍。他非常愛酒,他筆下的人物都沈迷其中。最明顯的是李尋歡,壹個離不開酒的孤獨浪子。他和好兄弟阿飛壹起,把酒當做生命的象征。
李尋歡壹生都伴隨著煩惱。他病重,卻堅持喝酒,仿佛只有酒才是治愈他身心疾病的良藥。他的酒不僅能喝,還很浪漫。他用酒麻痹自己,讓自己不去想林詩音,讓自己成全好兄弟龍嘯雲,讓自己無視江湖上的冷酷。
阿飛也愛酒,但從不喝別人買的酒。他認為酒壹定要自己買,這樣才能盡興。阿飛唯壹壹次戒酒是在被林仙兒蠱惑而戀愛的時候。他每天喝下迷藥粥,把林仙兒當成女神,把世間萬物都當成虛無,只把對林仙兒的愛當成最真實的東西,以至於連劍都不知道怎麽用。活著和行屍走肉壹樣難過。古龍把阿飛戒酒的現實寫成了虛無,把阿飛喝酒的信號當成了對現實的回歸,就像壹個明明清醒的人,居然喝醉了,明明醉了,居然還醒著。
從李尋歡到楚留香,從楚留香到陸小鳳,再到沈浪和小施瑯,無壹不是有情有酒相伴。他自己也曾說過:“其實我不太喜歡喝酒。我愛的不是酒的味道,而是我喝酒時的朋友,還有喝完酒後的氛圍和樂趣。這種氛圍只有酒才能營造出來。”如果妳只把酒當成飲料,那就太膚淺了。說酒好喝的人叫酒鬼。酗酒者壹般只會喝酒,所以連買酒的錢都沒有。他們常常被酒保驅逐,然後成為江湖的笑柄,被小人利用,最後背叛遺誌,做些茍且偷生的事情。
真正的酒徒也是俠客,俠客總是悲劇的。因為背負了太多的東西,不得不走壹條不得不走的路。比如喬峰變成了馮曉,楊過變成了神雕俠侶。喬峰大部分時間都沒有人陪,所以她只能壹個人喝酒。楊過沒人陪,只能和刁哥喝酒。
其實最好的狀態是仙劍奇俠傳裏的酒劍仙。俗話說“禦劍隨風而來,驅邪於天地之間。有酒我高興,沒酒我心煩。”歐陽修也說過“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在山水之間”。李白不僅是“詩仙”,而且是“酒仙”。俗話說“李白鬥酒詩數百首,卻長眠長安酒樓。”天地之間只有酒仙。”“他死於酗酒,生為酒仙”。
任何人喝多了都是有罪的,雖然臉色難看,但絕對光明正大,不怕暴露。喝酒有壹段時間是好的,但是壹直好,又怕第二天酒精上頭,難受。
很多人心情不好的時候,都會找壹兩個老朋友,壹起喝壹杯黑酒。既然想不通,也猜不出來,不如在上面套壹層布,貪得無厭。既然不關我的事,妳就滾吧。
有時候我看這個世界,甚至比那些所謂的“講道理的人”看得更清楚。
很難被迷惑,很難被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