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應暫停來山東。原則上將暫停中等風險地區人員來山東。如確需出行,須持有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批準證明,並持有72小時內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且在14天內到過或經過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
2.中、高風險區所在城市低風險區人員需回魯,必須在7天內有效新冠肺炎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
3.其他低風險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的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應持有7天內有效的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其他人員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和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在不被檢測和隔離的情況下有序流動。
4.其他人員持健康通行證代碼“綠碼”出行,在體溫正常和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有序流動。
5.其他有關疫情防控的規定不變。
以上防控措施自即日起實施,至2021年3月8日結束。
各地要規範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層層加碼”、隨意擴大人群範圍、增加核酸檢測頻率、改變居家健康監測方式,確保各項措施科學準確落實。
山東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