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次,她的橡皮擦掉到地上撿起來,語文老師以為她在課堂上搞小動作,把她叫到講臺上,用尺子拍了壹下她的手掌。打完手後,她被罰了壹節課,很多同學壹直嘲笑她。
她想不明白為什麽莫名其妙的被盯上了,沒抄完罰款單,問了父母,被告知要被開除。她恐懼地從七樓跳下,想結束自己的生命。
她跳樓的時候沒有死,但是截癱了,只能在輪椅上度過壹生。孩子父親說,老師欠家人壹個道歉,事發後再也沒露面。家屬認為老師和學校明顯有過錯,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擴展數據:
這場悲劇的起因是:
1,老師對學生的態度。
我們在學習的時候,經常會遇到被老師特別喜歡成績好的同學,或者被老師以某種方式欣賞的同學。然後老師對待這個學生就比較“溫柔”了。對於不被老師喜歡的,基本上看每個老師的素質和修養。有的是直接辱罵,甚至鞭打,有的是冷眼看著學生。其實學生也有自尊心和攀比心理。在此呼籲各位老師平等對待學生,註意自我約束。
2.學生的人格問題
當壹個人長期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學生的心理也是有害的,扭曲的,尤其是現在新聞報道的孩子因為某種原因跳樓自殺。這樣的新聞也容易讓孩子走向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