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沒有錢賠償撞車,處理如下:
(1)如果對方沒錢賠償車禍,可以月供,慢慢還;
(2)如果當事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可以在有錢的時候進行賠償。但如果壹方當事人有賠償能力而拒絕賠償,或者轉移自己的財產,則屬於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3條。
機動車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壹方責任的,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機動車商業保險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權人賠償。
二、交通事故處理時限是多少?
1.扣留車輛、牌照、駕駛證進行檢驗鑒定的期限為20日;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當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傷事故5日內、壹般事故15日內、重大或者特大事故20日內作出;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內向上壹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