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針,短木樁。有人偷驢,他就去拉拴驢的短樁。指別人做了壞事,不自覺的收場,被當成壞人的替罪羊。他不是主犯,只是無意中參與了犯罪,屬於“別人偷驢他拔橛子”的過錯,不應處罰過重。
典故:
有壹個笑話講的是兩個小偷都想偷壹個農夫的驢。
結果,其中壹個小偷占了先機,把拴在驢身上的拴子上的韁繩解開,偷走了驢。另壹個小偷來了,看到毛驢不見了,就按照“小偷空手進屋”的小偷邏輯,開始往地下的橛子裏拔楔子。
但是在他成功之前,他被農民抓住了,想以偷驢的罪名把他交給政府。看到這壹幕,小偷很難辯白,只好自認倒黴,乖乖地陪著農夫的驢,被眾人嘲笑。
從此就有了“人把驢牽走,他拉身後的橛子”這個笑話。意在提醒壹些無知愚蠢的人不要犯低級簡單的類似錯誤,更不要錯上加錯。
擴展數據:
90年代中期有壹部電影《離開雷鋒的日子》,主角喬安山就是壹個典型。
喬安山在開車時救出被車撞傷的梁老人。因為老人的子女拒絕支付醫藥費,被梁的親屬冤枉為肇事者。除了妻子,就連自己的兒子也壹度站在了對立面。喬安山身邊很少有人相信,當今社會還有雷鞍山這樣無私無畏的人。
喬安山在廣播中的真情流露,喚醒了證人的良知,終於站出來為喬安山同誌作證。同時,警察逮捕了肇事司機,真正還了活雷鋒壹個清白。否則,“拉騾人”喬安山很可能就是“驢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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