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府大院:誰住過縣衙?
如果長官以下的下屬軍官和“正堂”在同壹個大院,他們自然有自己的生活場所。從上壹節可以看出,集壹方行政與司法於壹體的地方政府辦公之墻,包括辦公室、法院、檔案館、倉庫、監獄等區域。除此之外,衙門辦公室還包括各種“辦公”人員的生活空間,如自官、助理等,類似於現代的政府宿舍。這些“生活區”用高墻與辦公室外的街道隔開,內部也有圍墻、圍墻等建築將其與其他區域隔離。地方政府官員必須住在政府辦公室,以便履行其職責,方便他們的工作,環境安全,完整性和保密性。據《東觀物語》等史料記載,唐玄宗稱帝時,崔瑩被任命為京趙胤,發生了“犯人越獄出走”事件。皇帝於是命令荊在衙內中建造壹處住所,並鄭重宣布“荊不得離開朝廷”。知道這個制度至少在唐朝就有了。《水滸傳》第二十壹回,唐寫他想幫被纏住的宋江脫身,謊稱“知縣相公在堂上遇襲,欲尋眾鏢局……”鄢頗立即揭穿他說:“今天早上和晚上,知縣將回到他的辦公室和他的妻子喝酒取樂。怎麽了?”這裏所謂的“歸官”,就是回到運城知府夫婦居住的官邸。所以這段對話也是宋代地方官員及其隨行家屬住在衙門的證據。這個制度壹直維持到明清。需要註意的是,行政長官及其家人居住的院落通常是位置最好的,俗稱“樓”;因為男女都有戒心猜疑,所以也很封閉,尤其是妻子,壹般不會出櫃。哲學家馮友蘭的父親在清末擔任重陽知府,因此也有隨父母在後衙居住的經歷。他在《三松堂序》中回憶說,進了府門,朝西拐,就是花房,是縣官接待來客的地方。在會客室的西端,有壹個套間叫簽押室,是縣長辦公的地方。在客廳後面,有壹個院子,這是大樓。母親把我們都領到了樓上的房間。還有廚房等零零碎碎的房子,都在東院。這種模式和制度在所有的都道府縣大概都是壹樣的。其實如果是條件好壹點的衙門,內衙生活區還有池塘、假山、亭臺樓閣等人工景觀,供那些被圍在院子裏的宮女們走動。如明代嘉靖《江陰縣誌》(卷1)對江陰縣衙內建築的描述,包括若梅亭、連江亭、崔光亭、陽華池亭、聯風亭等。確定屏幕朋友,長期隨和的服務員,女仆等。在裏間辦公室工作或等待的人也住在裏間辦公區,其中屏友住房條件較好。《老殘遊記》中記載,山東巡撫請老殘先生入屏,對推薦人高大師說:“叫他們立刻收拾南書房三間,只叫鐵先生搬到衙門來往,以便隨時查閱。”為了方便和保密,屏友的辦公室和客廳往往連在壹起,形成壹個小單元。比如《官海》第四回,衙門的莊顏到他最喜歡的屏友邵的房間,見他“忙著正事”,說:“不打招呼,只管幹妳的事”;”說罷,便若無其事地躺在邵小蓮的床上,不自覺地打了個哈欠,有些朦朧……”這裏的屏友肖還是單身。如果屏友帶著家人上任,就得分到壹個相對隔離的空間。對此,馮友蘭在《三松堂序》中也有描述——這種師爺在衙門裏地位很高,官員見到他都會叫他“老夫子”。他們工資最高,但生活很苦。按照規矩,他們不能和衙門外的人接觸,哪怕是衙門內的人。他們只和家人住在衙門裏壹個單獨的小院裏,自己的家也與世隔絕。如果長官以下的下屬軍官和“正堂”在同壹個大院,他們自然有自己的生活場所。有的獨建,有的依山而建,有墻而建。明代小說《醒世姻緣傳》第九十壹回,講的是成都府推官吳(又名“刑堂”,掌管刑名的侍郎)和推官中負責收發文書、印刷文書的人狄的家庭生活。迪·陳曦“住在刑堂隔壁的辦公室裏,互相放屁,大家都聽到了”。無獨有偶,德經歷並帶到崗位上的妃子童姐姐,就是打倒丈夫的魔王,而吳土官的妻子,包括官方的坦白,都是武力鎮壓丈夫的王——起初童姐姐害怕刑堂的爭執,不敢很惡;奶奶怕德經歷家人笑話,不肯很暴力。壹聽,壹個半斤,壹個八兩。妳不能說我禿,我也不能笑妳瞎。有時武推官在官署受罪,狄希臣聽了贊嘆不已;有時迪克西陳亞被打,吳土官傷心;有時候推官和體驗壹起受苦,推官和體驗奶奶同時作惡:真的是獅子吼的聲音,妳提倡我跟著。後來吳土官因為怕老婆影響工作,被幾個領導取笑,就和同事商量,東風壓倒西風,或者西風壓倒東風。壹位醫務人員告訴他,這種家暴在我們辦公大院幾乎每個家庭都有發生——班裏的爺爺(頭號老大)不是懦夫,夏天和奶奶發生沖突,被奶奶打了壹耳光。妳怎麽還能對老爺嗤之以鼻?就連武館的胡燁也經常被奶奶打,無處可逃。他蒙著頭光著腳出去坐在教室裏。谷物館的葉童祖母更感興趣。當葉童躲進教室時,奶奶會被趕出教室,她會受到法律的訓誡。舒班、門子、阿托快些,早裏跪在二丹的滿墳前,為葉童求饒。在妳看到所有人的分數之前,妳不能被原諒。當壹個官員犯罪時,葉童會訓斥他幾次。他還舉報說,“某月某日,奶奶會在課堂上懲罰師傅,損失很大的孩子多次懇求師傅,討要壹點小錢。這次我原諒了。”葉童也只好將就了。師傅雖然有點膽小,但是從來沒有被奶奶打垮過,也從來沒有在課堂上被奶奶打過,更沒有讓長官為他說話。他怎麽還笑他?這樣壹來,住在同壹個大院就不方便了,至少有些個人隱私不容易隱藏。壹些歷史人物的家庭生活經常在官方部委公開,恐怕也有這方面的原因。在衙門辦事的官員,如書吏,按規定都要住在衙門裏。並不是國家有意照顧他們的生活,而是為了防止他們在衙門內外漏詐。這是漢唐時期的普遍制度。《孔雀東南飛》中的故事說,焦仲卿在廬江府做小官吏,只有假期才回家與妻子劉蘭芝團聚,就是壹個例子。藏書家的宿舍多建在衙門南面的廳堂兩側,儀門之內。明代嘉靖《江陰縣誌》記載了縣衙的建制,說“官邸在六室軒後”,有壹定的代表性。嘉靖《南寧誌》(卷四)記載宣化、婺源、衡州、永春、上思、隆安* * * "官宅"多,可見官員要住政府宿舍,這在明代仍是普遍現象。官員宿舍的數量與編制內的官員數量大致相同。如《萬歷英山縣誌》卷二中有“縣衙樓二十二間”。以每間房住三至四人計算,估計府中官員約有七八十人。弘治《句容縣誌》卷二記載了這座衙門的建築。有40個官房,所以編制內的官員人數可以估計為145人。官員的宿舍大多設在院子裏,生活條件比內府差很多。比如鄭德的《新鄉縣誌》卷二,描述縣衙“墻不如齊肩,毛遮不住日”,受不了的“住街”,但這違反了禁止官員在官邸外住宿的制度。後來,新知府來了,就把舊址棄了,蓋了新房子。在公司,七;從時間上來說,六十分之六,極其完美。“對於官員來說,這是壹個關心下屬生活的好領導;對於領導來說,就是同時執行規章制度,所謂壹舉兩得。但是制度是寫在紙上的,是否真正遵守就是另壹回事了。比如《水滸傳》裏的宋江,不就在縣城西巷弄了個樓房,和丈母娘養了個小蜜閻婆惜嗎?後來,他的同事張文遠也勾搭上了閻婆惜,“形影不離,明晚走”,又壹個桀驁不馴的好三陪!(編輯:蔡平)文章摘自《世界上的衙門》作者:洪雁袁紹出版社:中國檔案出版社更多文章進入挑書頻道> & gt&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