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為:
(1)被拆遷房屋本身價值的補償費用;
(二)拆遷引起的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其中臨時安置費按被拆遷房屋人口補償;
(3)拆遷造成的停業損失補償;
(4)為鼓勵被拆遷人積極協助拆遷而設置的獎勵補償費。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二、拆遷不給錢怎麽辦?
沒有錢的房屋拆遷按以下方式處理:
1,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解決;
2.如果農民這方面的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在相關部門起訴征地部門,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征地補償的手段必須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