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進入政審不嚴格的其他職業。
法律鏈接:人事部、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五條。報考人民警察,必須具備報考國家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的條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壹)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者少年管教的;
(二)有尚未查清的犯罪嫌疑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或者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國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