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笑話大全 - 什麽是性騷擾?

什麽是性騷擾?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騷擾”的性質。我國沒有“尋釁滋事罪”的罪名,但尋釁滋事,擾亂當事人生活,威脅恐嚇他人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下列情形下隨意騷擾他人、毆打他人的,情節惡劣;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強令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收容人員,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構成犯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我們需要知道什麽是“正當防衛”。根據刑法規定,只有同時滿足以下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壹、原因條件:違法侵害現實。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三、主觀條件:有防衛意識。

第四,客體條件:針對侵權人的抗辯

動詞 (verb的縮寫)極限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的極限。

正當防衛是行為人為了保護國家、公共、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只有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才屬於正當防衛。

騷擾立案的三個條件是: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1,行為的主觀目的包含性要求或相關意圖;也就是說,性騷擾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包含性目的,這種行為是被侵害人不歡迎、不願意、不感興趣的。但鑒於我國國情,車站、廣場等大型場所等社會公共場所,由於條件有限,往往人多擁擠,碰撞不可避免,應采取嚴格的認定標準。

2.行為方式的認定:從廣義上講,強奸、強制猥褻、侮辱婦女也是對婦女的壹種騷擾,但在壹定程度上,稱之為性侵害更為恰當,所以刑法對其處罰更為嚴厲。性騷擾是壹種相對較輕的性侵犯。性騷擾通常是指騷擾者對被騷擾者做出不受歡迎的與性有關的語言或行為,包括身體接觸、言語、圖形展示、眼神和手勢,如講色情笑話、評論、展示色情圖片、出版物和文章、詢問性隱私、約會、色迷迷的眼神、性姿勢、身體接觸、暴露性器官等。

3.性騷擾場合的定義:性騷擾可分為三種情況:

壹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上下級、雇主與雇員或同事之間的性騷擾;二是員工在單位工作時被客戶性騷擾;第三,公共場所陌生人之間的性騷擾,比如公交車。第壹種和第二種情況永遠可以稱為職場性騷擾,後者可以稱為公共場所性騷擾。

4.性騷擾的對象包括女性和男性;既包括異性,也包括同性:在中國,女性對男性的性騷擾從未有明文記錄,但近年來也時有發生。因此,我們應該借鑒國外性騷擾概念的發展趨勢,使其更具前瞻性,也將上述情況納入性騷擾研究的範圍。使我國未來對性騷擾的法律規制盡可能寬泛,避免疏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