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香因《豬之歌》壹夜成名。
如果把2004年稱為中國音樂界的網絡歌曲年,
2005年恐怕會被稱為中國音樂界的網絡歌曲官司年。繼楊的《老鼠愛大米》引發壹系列版權官司後,的專輯《豬之歌》也引發了壹場版權官司。昨日,與《老鼠愛大米》齊名的網絡歌曲《豬之歌》的創作人首次從幕後走出來,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據本報記者最新消息,《老鼠愛大米》和《豬之歌》兩首網絡歌曲被惡意註冊的商標已被炒作數千萬美元。
“我要放棄版權”《豬之歌》(他朋友的昵稱,也是他自己公認的對外名)的原創者豬先生告訴本報記者,這是他唯壹的壹次采訪,他也希望這是他最後壹次采訪。他的采訪是被朋友“逼”的,因為他寫了這首歌,所以被朋友“逼”過。
“香香出了《豬之歌》專輯後,很多朋友不停地給香香打電話,要他拿回相關的版權費。”豬先生告訴記者,他壹直不為所動。當時寫歌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出名,所以不願意為了錢打官司。如果打這樣的官司,他壹定會出名。出名對他壹點好處也沒有。另壹方面,他認為不要這筆錢的另壹個原因是他不缺錢。
豬先生說,他現在在事業單位,有壹份非常好的工作,有壹個非常漂亮的女朋友,父母都是幹部。沒有什麽比他現在的生活更幸福的了,他很滿足。我不想因為這首歌影響家人。
他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目的只有壹個,想放棄《豬之歌》的版權。他的朋友為了他好,讓他把版權費拿回來,但他以後不想再和這首歌有任何關系。他說他知道媒體記者的力量,如果他不說出來。
總有壹天會有人找到他的。他希望所有喜歡這首歌的朋友都能唱這首歌,不管是誰,包括已經發行了專輯的香香。至於香香的專輯名為《豬之歌》,“豬”先生說他很久以前就在網上聽過香香的《豬之歌》。他認為香香唱得比他好得多,香香從壹個網絡歌手走到這壹步並不容易。而且有人能唱的這麽好聽,他也不會去追求。相反,他很感謝香香為傳播這首歌所做的貢獻。
豬先生表示,他不方便評論與《豬之歌》齊名的《老鼠愛大米》和網絡歌手楊·。每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對任何事情都會有不同的想法。
因為校園愛情故事,“因為壹個美好的校園愛情故事,我寫了這首歌”,壹位“豬”先生的朋友告訴記者。這首歌的女主角“雨”(朋友對她的愛稱)經常叫豬先生,以至於至今人們還叫他“豬”。
校園裏的浪漫,往往會在不經意間給年輕的才子佳人制造壹些青春的遺憾。“雨”在南方那所名牌大學屬於“校園美女”之美,“豬”先生在差不多1.90的海拔上,以他的身材和帥氣的外表,也是校園裏出類拔萃的人物。當他們兩個同時出現時,沒有人會懷疑他們的眼睛。在老師同學的默許下,寫出了經典的小豬情歌。
2003年寫這首歌的時候,“豬”先生幾乎是壹氣呵成,沒有任何修改。寫完這首歌,“豬”先生拿著那把破吉他唱了起來,作曲在另壹個同學和“雨”的打鬧中徹底完成。
“豬”先生說,那時候的大學生活很無聊。每天,除了那幾節課,學生們成群結隊地上網。此外,他們的專業與互聯網有很大的關系。他們壹般會去網上搜壹些網絡歌曲聽聽,然後集體“轟炸”哪個論壇什麽的。就是在這期間,在這種環境下,“豬”先生看到了很多關於豬的搞笑帖子。自然,豬的歌就這樣出來了。
當時有壹個笑話。當豬先生寫下這首歌並錄下來發給妹妹的時候,困的妹妹以為豬寫這首歌是為了“罵”妹妹。
畢業後,因為很多外在的原因,那段美好的校園愛情結束了。很快,豬先生現在有了女朋友,但是到現在,他女朋友還不知道這首她也很愛聽的歌是“豬”寫的。
“豬”先生眼看著這些官司因為網絡歌曲被打了壹個又壹個,娛樂記者的窮追猛打意味著他們永遠不會停止。他感到害怕。他想告訴喜歡《豬之歌》的朋友,即使拍了也不用交任何費用。
“豬”先生還告訴記者,在咨詢了律師關於此事的相關適格性後,如果有必要,他會通過律師發壹份關於放棄版權的正式聲明。他還說,他之前從來沒有收到過關於這首歌的壹分錢,也從來沒有人為了這首歌來找過他,當然他也從來沒有出售過這首歌的版權。
《豬之歌》商標價5000萬。2005年,除了這些歌手的官司,這些網絡歌曲的商標也被惡意註冊。而且都沒有現在的杭州商標市場這麽火。
壹批時尚、文化性質的商標以2000元註冊後,壹夜之間就能賣出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新鈔商標的交易情況令人咋舌。
據記者了解,目前溫州、臺州的商標投資者超過1000人,杭州的商標投資者約有500人。在杭州的壹家商標註冊處,很多投資者把自己註冊的商標放到網上出售。凡是社會上流行的,不管是電影、時尚廣告還是流行語,他們都會爭先恐後地在短時間內把這些註冊成商標,高價賣出。《無間道》成為防盜門的商標;“四面埋伏”成了冰箱的商標;“天下無賊”成為農藥的商標;“功夫”成了油漆的商標。《老鼠愛大米》這首歌註冊商標後,價格壹路飆升,春節前才賣了3000萬。
浙江壹位陳姓商人得知樂飛唱片公司註冊了“豬之歌”商標後,立即致電樂飛唱片公司,表示願意出1萬元的高價購買“豬之歌”商標,但樂飛唱片公司盡力而為,表示對方出再高的價格也不為所動。隨後,壹位姓洪的浙江商人通過熟人向唱片公司打聽“豬之歌”商標轉讓事宜,並表示願意以更高的價格獲得“豬之歌”商標。幾經交涉,洪姓商人無功而返。他私下告訴牽線搭橋的熟人,他有信心把“豬之歌”商標炒到5000萬元。
當本報記者告知“豬”先生“豬之歌”已被註冊為商標,投標價為5000萬時,他表示已看到報道,對此他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