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尊重個人的獨立和平等。
社會活動中的人,無論窮、富、官與否,在人格上都應該是平等的。這就是法治帶來的好處。法治在法律範圍內肯定人的欲望和訴求,法治也對壹些所謂不符合這個世界正確價值觀的違法的東西做出應有的判斷。
而這壹切,絕不會因為妳所謂的社會地位而稍有不同。這也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很好地肯定了每個個體存在的意義,其平等性很好地避免了權力的擴張和濫用;
2.法治是集體智慧的結果。
集體智慧下的法治結果必然優於個人智慧後的法治結果。所以,壹個人在治理國家,處理紛繁復雜的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時,是極其容易出錯的。運用群體的智慧,把所有人的智慧轉化為法治,治理國家和社會,才能少犯錯誤。
而且群體智慧來自於廣大人民群眾,人民群眾對其有更深的理解,能夠更好地遵守和運用這些規則。真正做到規則由人民制定,規則適用於人民,規則為人民服務;
3.法律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直觀體現。
在法治社會,人們學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意識明顯高於任何歷史時期。當公職人員濫用權力,欺壓百姓時,人們可以正確合理地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社會穩定,人民幸福,國家進步。
總之,建設壹個國家,壹個政府,壹個法治社會,是壹個宏大的工程。它不僅要求每個人都遵守法律,而且要求每個人都運用和捍衛法治。這壹切都在傳遞這樣壹個信息,這個國家、這個民族越來越被法治認可,這個社會越來越需要法治;
我們必須堅信,通過自身和集體的努力,法治必然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保障者、推動社會進步的助推器和促進官民融合的潤滑劑。讓我們行動起來,讓法治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讓法治成為我們幸福生活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