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我離婚了,回不去從前了。離婚壹個月後,前婆婆來給媳婦道歉。她前夫是做什麽的?
婚姻是夫妻之間的問題。無論是婚內還是離婚,都是當事人自己解決了,不是婆婆。壹個婆婆過多的幹涉兒子兒媳的婚姻,只會加速這段婚姻的衰敗。
婚姻不是兒戲。結婚需要謹慎,離婚更需要謹慎。已經離婚壹個月了。前婆婆的道歉只能說明她知道自己錯了,她毀了兒子媳婦的婚姻,兒子再婚也不容易。再婚的成本比再婚高。
做婆婆自私,偏袒兒子。在婆婆眼裏,媳婦永遠是“外人”,是搶兒子的人。在她心裏,兒子的利益大於媳婦的利益,兒子就是天。她給別人跪了也沒關系。
我離婚了,關系已經解除,前婆婆也回不去道歉。很多問題不是道歉就能解決的。如果我老公當時能為老婆出頭,如果他能為老婆反抗他媽,如果……可惜,沒有如果,如果我離婚,就再也回不去了。
第二,如果妳已經離開了圍城,妳要珍惜妳的自由生活。妳離婚了,擺脫了愛管閑事的婆婆,擺脫了沒有立場的老公,實現了自由的生活。那就不要因為前丈母娘的壹句道歉就重回婚姻圍城。他們不值得妳回來。妳值得更好的。
我的後半生很長,我需要為我後半生的幸福考慮和選擇。世界上那麽多人,那麽多單身男人,也有很多人欣賞和喜歡我自己。沒必要把青春、感情、生命浪費在壹個男人身上。
珍惜自由的生活,想結婚就選壹個自己愛的伴侶,愛自己;如果不想結婚,就享受單身生活吧。
第三,婆婆壹定要自重。婆婆千萬不要以為是為了兒子,在幹涉兒子的婚姻。她兒子成年了,媳婦也成年了。他們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自己的人生負責。婆婆壹定不能用自己的生活經驗去幹涉兒子兒媳的事情。
還有兒子婚後可以分開,盡量不要和兒子兒媳住在壹起。妳覺得媳婦讓兒子做飯是欺負人,但在媳婦眼裏,老公做飯是愛自己愛家人的表現,這很正常。
壹定要記住,妳的兒子不僅僅是妳的兒子,還是他媳婦的丈夫,孫子孫女的父親,女婿的女婿。不能只考慮做母親的感受,還得考慮別人老婆孩子公婆的感受。
最後:婆媳關系由老公決定。如果丈夫能站在兒媳婦壹邊,拒絕母親欺負兒媳婦,那麽婆婆自然不會發現兒子不開心。但是每壹個欺負兒媳婦的婆婆背後壹定有壹個膽小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