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讀過壹本小說。故事是壹個男人和壹個女人偶然相遇。他們見面的時候都不知道對方的身份,也沒有很默契的問對方什麽。時間久了,兩個人相愛了,或者說是相愛了。之所以叫愛情,是因為男女雙方都為對方付出了很多,犧牲了很多。
後來知道了對方的身份,原來是世仇。不僅如此,男方還設計殺死女方的妹妹,女方還設計奪走男方的地盤。但這些並沒有消除彼此的愛,反而讓他們從此互相仇視。故事的結局是,兩大陣營終於開始了最後的對決。戰場上,女主的另壹個妹妹代表她與男主決鬥,妹妹贏了。男主以為妹妹就是女主自己,就對她說了壹些只有女主能聽懂的話。最後,我姐把男人的頭帶給了女人,也把男人的話帶給了女人。女的聽了之後,說他還是討厭我。最後,女主把男主的頭洗幹凈,說,我知道妳不喜歡臟。
這個故事是很久以前讀過的。只記得原本相愛的兩個人,為了各自的家庭,用盡了所有的智慧,但終究越走越遠。但是他們都知道他們仍然愛著對方。相愛相殺的生活,在男人死後也就結束了。女主也用壹生的時間來珍惜他。
當然,這只是小說,現實往往更直接。這種愛殺在我身邊也發生過。
也是壹對男女。男孩和女孩非常相愛,所以他們想知道是否能見到他們的父母。父母知道後不同意兩人繼續在壹起。希望雙方不要再聯系了。於是在父母面前,夫妻倆分手了。故事可以到此結束,但事實並非如此。
回頭見,孩子們
私下裏,女孩約了出來。男孩第二天在醫院醒來,女孩卻死了。男生告訴別人自己是殉情。最後,據警方調查,女孩是被壹個男孩殺死的。殺死女孩後,男孩自殺,但他的父母及時發現。
原本相愛的兩個人,因為女孩不同意男孩復合的要求,殘忍的殺了他,這是壹種更極端的愛與殺的結果。
相愛相殺只是另壹種關愛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