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願意花1000元買手機,不是人有錢,而是這個手機值這個價。就算妳不買,別人也會買,它也不壹定能搶到。當價格與商品不符時,必然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花錢充電就像花錢買空氣壹樣。用完了就沒了,沒有體驗感。壹般只有外面有緊急情況,手機沒電了,人們才會使用共享充電寶。如果沒有什麽重要的事情,即使手機沒電了,也不會特意去用。用了壹次後,很多人表示以後寧願自己帶充電寶,也不願意在公共場所使用充電寶。
這件事我也深有體會。有壹次去外地,來到火車站發現手機突然沒電了,於是借了個共享充電寶,大概用了20分鐘。沒想到還的時候用了3塊錢。手機只充了10%的電。我的手機有快充功能。正常充電的話,20分鐘至少能充50%的電。可見,如今的共享充電寶不僅價格昂貴,而且沒有基本的快充功能。我不相信因為技術原因不可能。只可能是公司為了多收羊毛,故意沒有設置快充。
對於共享充電寶收費越來越高,商家也有所回應。主要內容是充電寶的收費太貴,競爭的公司很多,為了維持運營不得不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