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什麽情況下不能掉頭:
1.路口有禁止左轉、掉頭的明顯標誌時,車輛只能直行和右轉,路口不允許掉頭;
2.車輛左側為實線時,禁止穿越和掉頭;
3.道路旁護欄、綠島靠近停止線時,禁止紅燈掉頭;
4.掉頭時應過人行橫道,嚴禁在人行橫道上掉頭;
5、在鐵路道路、橋梁、陡坡、隧道、高速、急彎等危險場所,車輛不能掉頭;
二、交通事故責任可以推定的情形有哪些: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由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2.壹方當事人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不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以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如果各方處於同壹水平,就承擔同樣的責任;當事人不同程度的,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方承擔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