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這個理論,大概率的人都沒想過養孩子有什麽用。從意識形態形成的那壹刻起,他們就認為我長大了要養孩子。沒有理由也沒有理由。這個概念就在我腦子裏種下了,伴隨著最基本的認知能力和思維能力。
而我,第壹個養孩子的,可能就是基於這個。
但是真正有了孩子之後,我們也思考這個問題。我們究竟為什麽要有壹個孩子?
首先,有沒有必要生孩子是見仁見智的問題,無所謂對錯。總的來說,認為自己想要孩子的人比較多。所以婚前,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他們是默認要孩子的。然後,養孩子是壹個家庭的責任。如果妳從壹開始就決定不要孩子,那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在結婚之前,妳需要得到相關家庭成員的同意。
其次,養了孩子之後,我們會越來越明白,孩子是上帝賜予的禮物,他的成長過程也是父母的成長過程。這個過程包括心靈的修行和凈化,責任感的歸屬和獨立,學會感恩,學會慈悲,學會愛,等等。
人類因為有了孩子而繼續生存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