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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壹篇馬克思主義和社會科學方法論的論文,3000字。

摘要:對具體社會科學研究具有直接指導作用的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既不同於傳統的社會科學方法論,也不同於作為壹般哲學方法論的歷史唯物主義。它是在積極揚棄傳統社會科學方法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歷史唯物主義的社會歷史觀(其核心是具體的社會實踐觀)為基礎,融合傳統社會科學方法論中的人文方法論與自然科學方法論、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而構建的。

作為總體上最科學、最完整的歷史唯物主義哲學方法論,它是由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紀中期創立的,但具體的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至今沒有系統建構。雖然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長期以來人們對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看法的嚴重偏差無疑是主要原因。人們習慣於認為,既然歷史唯物主義是人類歷史上研究社會歷史最科學、最完整的方法論,就沒有必要研究和構建所謂的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誠然,歷史唯物主義是迄今為止人類認識和研究社會最科學、最完整的方法論,但它只是壹般的哲學方法論,而不是具體的社會科學方法論。作為壹種特定的方法論,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不同於歷史唯物主義的壹般哲學方法論。它是在唯物史觀的社會歷史觀基礎上形成的,對具體的社會科學研究具有直接的指導意義。歷史唯物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的問題是壹個壹般性與特殊性、指導性與引導性的關系。唯物史觀是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的基礎,它為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提供了總的方法論指導,而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是唯物史觀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的具體化。歷史唯物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是兩種不同層次的方法論,都在具體的社會科學研究中起指導作用,但歷史唯物主義只在具體的社會科學研究中起全局性和間接性的指導作用,而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在具體的社會科學研究中起直接的指導作用。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是歷史唯物主義和具體社會科學研究的中間環節和橋梁,因此認為歷史唯物主義可以直接指導具體社會科學研究而不是馬克思主義具體社會科學方法論是有失偏頗的。為了進壹步推動社會科學研究的發展,豐富歷史唯物主義,有必要構建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這壹具體的社會科學方法論。筆者認為,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的建構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第壹,積極揚棄傳統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研究成果

隨著19世紀中期社會科學作為壹門學科的正式形成,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研究得到了系統而全面的開展。在長達100年的社會科學方法論研究中,產生了許多積極的成果,主要包括以孔德、斯潘塞、塗爾幹、韋伯、溫奇和吉登斯為代表的眾多社會科學家系統創造的兩對對立的社會科學方法論,包括人文科學方法論(理解方法論)和自然科學方法論(經驗方法論)、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以及對它們進行的各種有益的綜合研究。就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的建構而言,後者研究的積極成果意義更大,因為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是壹種綜合的社會科學方法論,而在社會科學方法論研究史上,韋伯、溫奇、吉登斯等試圖綜合對立的社會科學方法論的社會科學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是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建構的直接理論前提。

盡管韋伯將人文科學的方法論(理解方法論)作為其社會學研究的方法論,但他也試圖結合自然科學的方法論(經驗方法論)作為其人文科學方法論的補充。韋伯在《經濟與社會》中提出的社會學定義,反映了他試圖綜合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的方法論的傾向。他說:“社會學...應該稱之為壹門科學,它想要解釋性地理解社會行為,並以這種方式解釋其在社會行為過程中的原因和影響。”簡而言之,社會學或理解社會學是壹門對社會行為進行解釋性理解和因果解釋的科學。也就是說,理解社會學不僅解釋社會行為,而且解釋社會行為因果關系,即社會行為的解釋性理解通過與具體事件過程的比較來確認主觀理解。因為在韋伯看來,社會行為是需要理解的,但光有理解是不夠的。因為再清晰的理解,畢竟是主觀形式,只能作為具體的假設。所以理解社會學就是把解釋性理解和因果性解釋結合起來。顯然,韋伯把理解社會學的方法論看作是解釋性理解和因果解釋的結合,其中解釋性理解是人文科學的方法論,因果解釋是自然科學的方法論。因此,理解社會學的方法論是壹種結合了人文科學方法論和自然科學方法論的方法論。

溫奇充分肯定了韋伯結合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的方法論進行社會學研究的嘗試,並在其名著《社會科學的概念及其與哲學的關系》中進壹步重點論述了韋伯的解釋性理解與因果解釋之間的關系,即“獲得對壹個行為的意義的解釋性理解與提供導致這壹行為及其後果的因果解釋之間的關系。”但溫奇對韋伯的集解釋性理解和因果性解釋於壹體的“統計方案”持否定態度,即“理解是壹種邏輯上不完整的東西,它需要另壹種不同的方法來補充,即統計收集法”f31(P123)。在溫奇看來,“如果壹個給定的解釋是錯誤的,那麽統計學——盡管可以指出它是錯誤的——絕不是韋伯所說的判斷社會學解釋有效性的決定性和最終的法庭。這時候需要的是更好的解釋,而不是類型不同的東西。”Net (P123)盡管如此,溫奇仍然試圖沿著韋伯的思路整合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的方法論,但與韋伯不同的是,他並不局限於用方法論討論方法論,而是上升到哲學層面,後期以維特根斯坦的語言哲學為基礎,探討了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相互融合的方案。

首先,他區分了人文科學的方法論和自然科學的方法論。認為自然科學的經驗方法論是外在的觀察方法論,而人文科學的理解方法論是內在的方法論,所以理解必須在內在的關系中進行。其次,論述了解釋與理解的密切關系。認為理解是解釋的目標,是成功解釋的最終產物,但不能認為理解只存在於解釋已經存在的地方。“除非有某種形式的理解不是解釋的結果,否則不可能解釋那樣的東西。只有當理解存在缺陷,或者至少被認為存在缺陷時,解釋才被稱為解釋,而這樣的標準只能是我們已經擁有的理解。再者,我們已經有的認識是在概念中表達的,概念構成了我們所關心的題材的形式。另壹方面,這些概念也表達了應用它們的人的生活特征的某些方面。”總之,盡管文琪主張社會科學方法論的“解釋性理解”與“因果性解釋”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即社會科學研究應該既是“解釋”又是“理解”,但文琪的“解釋”與“理解”的結合仍然強調了因果性解釋(邏輯)與理解(理性的邏輯)的空間。

吉登斯在《社會學方法的新規則——基於詮釋學的解釋社會學的建設性批判》中,也試圖通過整合人文科學方法論和自然科學方法論,以及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來進行社會學研究。吉登斯認同溫奇對韋伯的質疑,即韋伯“錯誤地假設對人類行為的解釋可以采取壹種與自然科學在邏輯上(如果不是在內容上)相同的因果關系的形式”,並以他稱之為“行動者因果關系”的理論進壹步探討解釋性理解與因果解釋的關系。他說:“因果關系不是建立在永恒聯系的“規律”上(如果有這種情況,那壹定是相反的),而是建立在因果關系和因果效果概念之間的必然聯系上。行動是由行動者對其意圖的反思性監控所觸發的,這不僅與需求有關,還與對‘外部’世界需求的評估有關,這為這項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充分的解釋。我不反對因果與自由,但我更傾向於反對‘事件因果’與‘代理因果’。因此,在社會科學中,‘決定論’涉及任何將人類行為完全還原為‘事件因果性’的理論方案。”顯然,吉登斯在解釋性理解與因果解釋的關系的觀點上與溫奇不同,因為在他看來,解釋性理解與因果解釋之間沒有邊界。

吉登斯還通過構建“結構二元性”理論綜合了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吉登斯認為《社會的構成》中的“結構的二重性”是指“結構作為其自身重復的有組織的行為的中介和結果;社會系統的結構特征無非是行為,而是反復參與行為的生產和再生產。”因此,“從結構二重性的觀點來看,社會系統的結構特征既是中介,也是後者反復組織實踐的結果。”

與個體相比,結構不是壹種‘外物’:從某種意義上說,結構作為壹種記憶痕跡,體現在各種社會實踐中,體現在人類活動中的‘內’,而不是塗爾幹所說的‘外’。結構不應該等同於約束。相反,結構總是同時具有限制性和激勵性。當然,這並不妨礙社會系統的結構性特征在空間和時間上的延伸,這是任何單個行動者都無法控制的。不排除行動者自身關於社會制度的理論將這些制度物化的可能性,而這些社會制度的反復形成正是由於這些行動者自身的活動。顯然,吉登斯將“行動者與結構”的二元論變為“二元性”,試圖解決社會科學方法論在反思性的、持續的社會實踐的具體過程中的綜合的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認為社會科學研究中個人與社會的對立可以體現為“個人行為的自主性或能動性與社會結構的約束性”的對立。這種具體的對立關系在吉登斯的“結構二重性”理論中得到了統壹,其統壹的基礎是循環的社會實踐的具體過程。

韋伯、溫奇和吉登斯試圖整合人文科學(理解方法論)和自然科學(經驗方法論)的方法論,以及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來開展社會學或社會科學研究。韋伯強調解釋性理解與因果解釋的融合來開展社會學研究,但他認為因果解釋只是解釋性理解的有益補充,因為他所倡導的社會科學的方法論本質上是壹種人文科學的方法論。溫奇從維特根斯坦後期的語言哲學中深刻地闡釋了解釋性理解與因果解釋的關系,但在他看來,解釋性理解與因果解釋之間仍然存在著界限。溫奇的缺點是,他還沒有找到綜合這兩種對立方法論的現實基礎。吉登斯站在人文科學方法論(理解方法論)的立場上綜合或統壹了兩種對立的社會科學方法論,並最終將它們的綜合或統壹建立在循環的社會實踐基礎上,但他仍在方法論的漩渦中打轉。總的來說,他們的努力加深了人們對人文科學的理解方法論與自然科學的經驗方法論之間關系的認識,以及對整合它們的基礎的認識。這無疑為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的建構提供了直接的理論前提。

第二,基於歷史唯物主義的傳統社會科學方法論的整合

總的來說,什麽樣的世界觀或哲學就是什麽樣的方法論,世界觀或哲學與方法論是壹致的。人們對社會的理論的、系統的看法就是所謂的社會哲學,而在這種社會哲學的指導下觀察、研究、分析和處理各種社會現象,就是所謂的研究社會的方法論,也就是社會科學的方法論。因此,社會科學的方法論是以社會哲學為基礎的。傳統社會科學方法論主要包括兩對對立的科學方法論,即人文科學方法論(理解方法論)和自然科學方法論(經驗方法論)以及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它們分別基於兩對對立的社會哲學。首先,人文科學(理解方法論)和自然科學(經驗方法論)的方法論是建立在“社會唯壹論”和“社會相似論”的社會哲學基礎上的。社會獨特性理論認為,社會雖然是自然界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但壹旦產生,社會就有自己的獨特性,這是它區別於自然界的特征。社會的獨特性在於它是壹種人文或文化現象,是人的主觀活動的結果。因此,在“社會獨特性”的觀點中,既然社會是不同於自然現象的獨特的人文或文化現象。那麽我們就不應該照搬研究自然現象非常有效的自然科學方法(經驗方法),而應該用人文科學方法(理解方法)來研究這種獨特的社會現象。“社會相似論”認為,社會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它也是自然界的壹部分。社會是壹種“類自然現象”,具有與自然相似的客觀特征和規律。因此,在“社會相似論”看來,既然社會是與自然相似的現象,那麽在研究自然現象時非常有效的自然科學方法(即經驗方法)在研究社會現象時也應該是非常有效的。其次,“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整體主義”是建立在社會唯名論和社會實在論基礎上的。社會唯名論認為個人先於社會,社會是由個人組成的。沒有個體及其行為,社會群體和社會活動將不復存在,社會或集體也只會是“個體的集合”。因此,從社會唯名論的角度研究社會現象,必然會導致“方法論個人主義”,即只有從個人行為的角度出發,以個人為分析基礎,才能對社會現象做出合理的解釋。社會現實主義認為,雖然個人是社會的主體,個人生活構成社會,但社會不是“個人的集合”,而是“自己的壹個階級”。壹旦形成,就會產生新的特征,進而塑造個人意識和個人行為。所以,社會不是源於個人的選擇。相反,個人選擇假設社會第壹。因此,從社會現實主義的角度研究社會現象,必然會導致“方法論整體主義”,即只有從社會環境的角度出發,以群體、制度、社會為5J分析的基點,才能對社會現象做出合理的解釋。但無論是“社會唯壹論”、“社會相似論”、“社會唯名論”還是“社會實在論”,都是對現實社會生活的片面理解,所以都是片面的社會哲學。社會獨特性理論只看到了社會不同於自然的獨特性,即社會的個體性、主體性和精神性,而忽視了社會與自然的相似性、社會的整體性、客觀性和自然性。建立在這種片面的社會哲學基礎上的社會科學方法論,重視人文科學的方法論,忽視自然科學的方法論。相反,“社會相似論”看到了社會與自然的相似性、社會整體性、客觀性和自然性,卻忽視了社會的個體性、主體性和精神性。建立在這種片面的社會哲學基礎上的社會科學方法論,重視自然科學的方法論,忽視人文科學的方法論。“社會唯名論”只看到社會中的個體及其主體性和靈性,而忽略了社會及其客觀性、物質性和整體性。建立在這種片面社會哲學基礎上的社會科學方法論,註重“方法論個人主義”,忽視“方法論整體主義”。“社會現實主義”看到了社會及其客觀性、整體性和物質性,卻忽視了個人及其主體性和精神性。基於這種片面社會哲學的社會科學方法論,註重“方法論整體主義”,忽視“方法論個人主義”。

唯物史觀的社會歷史觀不同於社會獨特論、社會相似論、社會唯名論、社會實在論等片面的社會哲學。認為人類社會與自然既對立又統壹,構成了壹個互動的矛盾運動,二者互動的根本方式是社會物質生產和勞動;人類社會是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雙重關系的統壹。實踐是這種雙重關系的基礎,是人類社會的存在方式。歷史的主體和客體之間是辯證的關系。人類活動不僅改造自然、社會和人類,而且受到自然、社會和人類的制約。人類是主動性和被動性的統壹。因此,現實社會與自然既相似又不完全相同,超越了個體特征,以個體及其活動為基礎。它是以現實的社會實踐活動為基礎的自然與精神、客觀與主觀、客體與主體、整體與個體相統壹的完整而全面的過程。因此,基於這種全面完整的歷史唯物主義社會歷史觀(其核心是具體的社會實踐觀)的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不僅可以消除基於片面社會哲學的傳統社會科學方法論的內在對立(即人文科學方法論(認識方法論)與自然科學方法論(經驗方法論)、方法論個人主義與方法論整體主義的對立),而且可以使這些相互對立的社會科學方法論走向融合。

總之,我們要建構的馬克思主義社會科學方法論,是社會科學方法論發展史上真正獨立的、科學的、完整的具體的社會科學方法論。必將推動社會科學研究乃至整個社會科學的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