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衛臥室的衛兵都知道女王有給男寵帶來好運的嗜好。新來的人壹看就是個香香的帥哥,高大威猛,壹身薄薄的織錦睡衣,手無寸鐵的武器,就小心翼翼的讓他進去。
片刻之後,它就不同於那些通常被好運奉承,興高采烈地退出臥室的猛男了。剛進去的帥哥壹臉郁悶壹臉風塵地溜了出來。
沒想到,侍衛們並不知道,這位剛剛進入皇後寢宮的帥哥,不僅高大威猛,還是唐朝的壹位現象級詩人。正是在他自信自己壹定能以帥氣的外表和出眾的才華迷倒武則天的時候,他勇敢地走進了皇後的臥室。
然而不幸的是,當他被允許來到武則天的床前,開始背誦那些向皇後求愛的精致詩句時,武則天聞到了他身上那種無法被香水掩蓋的口臭。武則天有些不情願地推開他,很遺憾地告訴他:“我真的很喜歡大事,但是妳的口氣真的太大了。”別想了,以後給我寫首詩就好。"
被拒絕的帥哥羞愧難當。壹出門,他就把那首情詩撕得粉碎,直奔臥室外的花園,摘了壹把紫丁香塞進嘴裏。
這個倒黴的帥哥就是與“初唐四傑”齊名的大詩人宋。
他雖生於小寒,卻才華橫溢,從小就有壹個詩意的名字。成年後,他的才華已名揚天下,五言詩在當時無人能及。他二十歲考上秀才後,武則天親自把他招入宮中,當了壹名文臣子。
以上故事雖然在正史中看不到,但野史的記載有很多種互相印證,並非都是空穴來風。
壹個詩人,壹個女王,不會有任何* * *與語言和現實的交集。但是突然發生了壹個場景,壹個詩人向女王求愛。乍壹看,這真的像是壹個愚蠢而幼稚的玩笑。因為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無法落實的愛,有無法向人解釋,無法被世人理解的相思。
但在特定的歷史情境下(比如武則天喜歡男寵),為了某種目的,相距甚遠的男女也有可能發生交集,發生類似愛情的化學反應。
從宋的角度來看,如果壹個詩人是壹個自由的人,而不是壹個奴隸,他可以也不應該屈服於任何高於人性的權威,而是表達他對世界和人生的真實感受。壹個詩人要有“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愚蠢,要有不計後果追求自己感情的勇氣。
對於宋·文誌來說,也許正是在他向武則天求愛的那壹刻,他才徹底解放了自己,真正踏上了人生和創作的自由之旅。
口臭可以用芬芳的紫丁香掩蓋(其實宋從那次驚心動魄的求愛開始就壹直這麽做了),但是壞的性格不是那麽容易改善的,因為這是難以移動的天性決定的。
宋的“劣跡”太多了,我們只能摘抄精華,簡述壹下。
據唐代新舊書籍記載,宋文誌在自己邀約失敗後,轉而討好武則天的“男寵”張易之。他不僅為張儀寫詩討好武則天,還屈尊為張易之捧尿壺,希望他在皇後枕邊為自己美言幾句。
可惜事與願違。正當宰相張謇之際,殿山郎王等人逼迫武則天退位,被殺。相反,宋被流放到廣東羅定參軍,壹個沒有實權的副縣級官員。
第二年,他潛回洛陽,藏在安定公主的朋友、許王焦桐的家裏。當時吳三思勢力很大,王不希望大唐江山落入他的手中,於是密謀殺死吳三思。
宋知道內情後,指示侄兒告訴吳三思,王等人被斬首。在背叛朋友,謀求榮耀之後,終於升任裂鴻主簿,相當於今天的壹個外交部處長。
然而,吳三思很快被王子李忠軍和將軍李多佐殺死。宋文誌又失去了靠山,轉而投靠太平公主。權衡之後,轉而討好安樂公主,這讓太平公主很不高興。當要提拔宋為朝廷起草詔書的官員時,太平公主壹怒之下,揭發了他的種種醜聞。結果和上次壹樣,被降職到紹興市政府當幕僚,從此結束了仕途。
更可悲的是,就連這位幕僚宋也沒能穩住陣腳,很快就被流放到了廣西欽州。在他大約56歲的時候,唐玄宗李隆基給了他壹封死信。
這種權力欲更加強烈。在往上爬的過程中壹直沒有挺直腰板的人,讓自己的詩有了悲劇的命運。在兩次被貶的途中,他寫下了不朽的詩篇。第壹次被貶,寫的是“今近吾村,遇人,壹問不敢”,第二次被貶,寫的是“山雨初露崢嶸,蔣芳欲轉桃紅。但有壹句“我不敢恨長沙”這樣的美句,讓他在遭受貶謫的時候,他的詩在北京流傳為佳話。
他做了壹生中最糟糕的事,最不可原諒的事,最想不到的事,就是用詭計殺死了自己的侄子。
據《新唐書》記載,宋有個侄兒,名叫,醉心於詩歌創作,無心仕途。有壹次,劉希夷寫了壹首名為《壹代悲白頭翁》的詩:“洛陽東何處桃李飛?洛陽女兒惜色,嘆每壹朵落花。今年我看的桃花李花由於腐爛,顏色也腐爛了,明年花開的季節不知道誰能看到美麗的花朵?.....年年花相似,人不同……”興奮之余,我把它拿給大詩人宋叔叔欣賞指正。
宋文誌看到侄兒未發表的詩後,壹口氣點了壹百個贊。其中“花年年相似,人年年不同”這句話讓他愛不釋手。最後,不知道怎麽回事,又不缺好詩撐場面的宋,奇怪地讓侄子把這首詩送給自己。
起初,劉希夷抹不開面子,答應了,但他越想越後悔,回到家。因為他也是詩人,好不容易出了傑作,現在又要送人,實在舍不得。
宋得知侄子要反悔,惱羞成怒。為了把這首詩據為己有,他甚至命令家奴用土袋子把他侄子活活踩死。當時的天才詩人劉希夷還不到三十歲。
於是在《全唐詩》中出現了這樣壹件怪事:在劉希夷的名字下,收錄了這首詩,題目是《代北白頭翁》;在宋的名下,也收錄了這首詩,除了“洛陽女兒惜色”壹句中的“洛陽”二字改為“幽閨”外,其余的詩都是壹模壹樣的。
哎,怎麽評價這個燒腦的尷尬事?因為想占有壹首詩而殺人,大概是世界上最罕見也是最有審美的動機了。從某種意義上說,詩人真是壹種既可愛又可怕的動物。
我要給眼前的劣跡這個詞打上引號,因為我覺得宋其實是愚蠢幼稚而不是充滿負能量,而且很不幸,他已經誤入歧途,躲在權貴的陰影裏,在毫無意義的官場泥潭裏掙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