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香腸在網上賣,因為客戶不是本地的,只能用快遞運輸。老板把香腸裝袋,把裏面的空氣抽幹,發給顧客。但是客戶收到香腸後告訴老板,妳違法了,妳的包裝袋上沒有標簽,要賠償10倍。商家說顧客可以退貨,但是顧客不願意,男子不同意他的10倍賠償。後來,客戶把他告上了法庭。
豬肉攤的老板,十倍索賠案受審,因為要做生意,所以不在乎,就和這個客戶私聊。但客戶在撤訴前要求賠償654.38+0.5萬元,雙方因為此事協商未果。新聞媒體對此事進行報道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豬肉攤的老板表示不會同意調解,顧客通過這種方式拿到錢,違背了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他用這種方法賺錢是可恥的。
老板說?不願意調解??老板還表示,之所以不同意了解,壹方面是希望通過這個訴訟,能夠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銷售方式是否合法合規。因為很多廠商也會這麽做,而且他們也想知道答案。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這個顧客並不是真正的消費者。他就是想通過買這些香腸來獲得補償。他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