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美國人的法律維權意識比中國人強。
妳了解了美國建國的歷史之後就會發現。1773年,英國已經建立了13個殖民地。1775年,美國人民反抗英國殖民者的獨立戰爭爆發。1776年7月4日,第二次大陸會議在費城召開,喬治·華盛頓任總司令,通過了《獨立宣言》,正式宣布美利堅合眾國成立。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美國遵循全體人民的意誌,以民主的方式投票決定某壹條款是否通過。在未來的發展中,美國人民平等、獨立、自由的思想更加強烈。遇到問題的時候,他們會積極運用法律維權,因為遇到困難的時候,他們信任法律。
就交流壹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