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毫無疑問?,是指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從不懷疑犯罪的意義主要是避免冤假錯案,避免讓公眾陷入自我恐懼、自我清白的泥潭。換句話說,與其冤枉好人,不如放過真正的壞人。
從媒體已經披露的壹些重大冤假錯案來看,根本原因是辦案部門沒有很好地堅持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隨意將壹些不能作為證據的線索作為證據,迫使當事人自證清白,否則嫌疑就會增大,甚至不惜以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最終導致冤假錯案。
以張玉環的情況為例。犯罪現場有麻袋,張玉環家裏也有麻袋。事實上,農村地區和幾乎每個家庭都有麻袋。不能簡單的認為現場有麻袋,當事人家裏也有麻袋,所以他涉嫌犯罪。事實上,反過來想,假設張玉環是個殺人犯,他用麻袋來裝屍體。家裏絕對不能放類似的麻袋,其實是火的。
另外,根據現行法律,即使壹個人有供述,但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他是犯罪嫌疑人,也不能認定為犯罪嫌疑人。口供只能在與其他證據相互認證的前提下作為證據(比如他承認用刀殺了人,兇器被埋在某處,兇器從某處被挖出來,兇器上有該人的指紋和死者的血跡)。警方之所以花大力氣在杭州壹個數百米深的湖中搜尋籠子和屍體,是因為已經有涉案的嫌疑人口被裝進籠子沈入湖中,可以撈出籠子和屍體,可以確認嫌疑人殺人沈屍的犯罪事實。如果找不到籠子和屍體,那就犯了殺人罪和沈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