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藝工作者,壹方面極力迎合市場,另壹方面又要給自己立碑。這是藝術嗎?還是娛樂?
藝術,追根溯源是壹門純熟的技藝。然而,當代藝術已經成為神聖和高貴的代名詞。哪怕壹個業余愛好者涉足某壹門藝術,或者看似有藝術風格,也莫名其妙地受到追捧。但純粹的藝術,它只是壹門精通的手藝,所謂的追求和高壓,不懂的尷尬就是自知者多多少少懂壹點。
歸根結底,藝術本身只適合被欣賞,最值得欣賞的不是藝術本身。相反,在這個無望而縹緲的現實世界裏,執著追求藝術的藝術家的性格,有些藝術家雖然純粹是發自內心的,但卻絲毫不為無望所擾。
不要緊,這恰恰證明了藝術家是以千姿百態躺在堅實的大地上的,並不是所謂的高能神。他們還拉屎撒尿,穿著衣服吃飯,困了就躺下。可惜很多藝人都做過負面的事情。
“娛樂即樂趣”(從《說文》的解釋來看,這裏娛樂的“樂趣”是沒有意義的)。娛樂在現代漢語中可以解釋為:快樂或使人快樂。欣賞藝術可以帶來快樂,也是壹種娛樂。
就娛樂而言,娛樂的門檻遠低於藝術,不考慮當代環境。幼兒園的孩子會講笑話,玩得很開心。這就是娛樂的樂趣。早上洗個澡,欣賞美麗的自然造物,靜靜地坐著,欣賞甜美的歌曲,都只是為了幸福的行動,觸手可及。在古代,禮儀之邦的娛樂是高雅的娛樂。現在的娛樂是大眾需要的,從高雅變成了高雅。怎麽能說是幸運呢?
當代娛樂不僅僅是幸運,還被包裹著層層貶義。這壹點也可以用壹個實際例子來描述:文藝工作者迎合市場是好是壞?我個人的觀點是,沒有所謂的迎合,也沒有好壞之分。還用壹個例子來說明:我做各類推廣工作已經三四年了。寫博客要有壹個好的導向,做壹些標題來促進點擊,偶爾蹭壹個熱點,寫壹些文章來迎合受眾的口味。壹切都應該是為了吸粉而創作的。但事實並非如此。
除了表達,也足以取悅讀者。如果搞壹些迎合原罪的活動和噱頭,即使是標題黨也會有更多的轉發和閱讀,我的表達也會被更多的人看到。這不是壹件開心的事。但是我並不樂意去做,盡管我渴望被更多的人閱讀。我有表達的快感,我是唯壹壹個足夠快樂的人。換句話說,我娛樂,先讓自己開心。
讓自己快樂的反面是讓別人快樂。讓人開心有什麽不好?正常又高貴!這就涉及到壹個本質問題——為什麽要讓人快樂?
娛樂是謀生的壹種方式。當然,謀生的方式也有很多種,賣菜的,賣妓的,賣流量的。只要妳願意做,吃飯的錢都賺不到!!而之所以源源不斷的人遵循泛娛樂模式謀生(即討好別人),除了單純的謀生之外,還可以達到暴利、虛榮等目的。這說明純粹的利益導向和當代娛樂,只會讓別人開心。
堅持人生無意義的人,徒然有許多享樂主義的因素。而有些人的觀點我是非常贊同的:先讓自己幸福,然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讓別人幸福,這樣人生才會完整。顯然,這句話的前提絕不是賺別人口袋裏的錢。所以,大數據教企業流量變現,至少我做不到。我只是為了表達而開心,這樣的娛樂沒有錯。
文章不壹定要有啟發性。如果壹定要總結什麽的話,我覺得就是澄清藝術和娛樂的本質。每個人都需要幸福。快樂可以來自娛樂,也可以來自藝術,我可以娛樂讀者,讓他們加粉嗎?我能娛樂我的顧客並讓他們消費嗎?我每天都在做取悅別人的工作,卻蜷縮在角落裏等待被取悅。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