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戲是南宋時期流行於東南沿海的壹種戲曲形式。南戲最遲在明初傳入潮州。潮州府馮唐墓出土宣德七年(1432)所撰《正字劉錫比柴進記》。劇本的職業角色和曲牌曲調屬於南戲體系,同時又吸收了北方雜劇的壹些元素,所以取名為《南北截擊》。同時在題目中標註“正字法”。“正字”是尹正的意思,用官方語言演唱。
明代就有了潮腔、潮調的稱謂,意思是“把地方口音翻譯成戲曲”,這種地方化的戲曲在當時是被嚴格禁止的。
明代的潮腔、潮調發展成了今天的潮劇。所以人們說這是“正字生白字。”正因為如此,潮劇壹直尊正字為師,稱正字為戲。潮州諺語中關於小醜的諺語最多。並把小醜突出到重要位置。“我可以做出不醜的戲”,也就是說,沒有小醜能做出好的戲。
潮劇形成後,雖然全站用潮州話演唱,但學生、丹、白更多地使用潮州話的讀音和詞匯,小醜不僅會說白話,還能隨意開玩笑逗觀眾開心。所以也叫“老醜白話”。有時候,劇團也是靠醜來打。有壹年,某地兩個劇團打了壹架,兩個班各有特色,勢均力敵。但是後來B班越來越好,觀眾也漸漸被它吸引。這時,A班宣布要出現壹個老小醜。觀眾聽到這裏,都沖向了A班的舞臺..我看到壹個小醜,他胖得讓人發笑。他穿著唐裝,壹條及膝短褲,胖乎乎的。他捐了壹根又粗又長的麻繩,悄悄在舞臺壹角做了個鬼臉,然後做出“我想上吊又害怕”“我想潑水又害怕”的動作。之後我說了幾句“唉!想掛脖子,就怕繩子!如果妳想跳進小溪,沒有人會抓住它!成功了就別死,離開市場吃白米飯!”非常幽默,引起全場爆笑,吸引了觀眾。做壹個好的小醜不容易,必須要有技巧上的專長。俗話說“無技不醜。”在舊社會,演員的生活非常悲慘。他們“在老人的宮殿裏休息,向神靈頂禮膜拜”。在劇團裏,生活最艱難的是童玲。童玲是壹個來自貧困家庭的孩子,她把自己賣給了壹個劇團。所以俗話說“父母無修養,賣兒給玩”。童玲失去了人身自由,包括大小便在內的壹切行動都要被父母看著。師父稍有不滿就可以打罵徒弟。童靈不能偷看大師們的表演,有些好的招式只能偷著用。如果被發現,會被罵,會被打。童靈通過打罵學會了各種表演藝術。所以俗話說“戲子就是賤骨,什麽都不能出戲。”。他又說,“師傅姓雷,戲子在打。”。
童靈經常受到各種懲罰。通常對童靈的懲罰是踢他的腿,拍他的手掌,捏他的手指,抓他的眼皮,把他的腳鎖在籠子裏,跪下等。然而,壹旦他被抓回來,他受到的懲罰更加殘酷。他們有的被吊死幾天,有的被捆起來鎖在箱子裏,不給他們吃的。更有甚者,他們切肉撒鹽。俗話說“擊鼓傳花,淚眼婆娑”,可以說是童靈的寫照。此外,許多諺語來自潮劇表演時的笑話。比如“我知道老戲骨”“我知道老戲骨”“我知道老戲骨”“做三件事看不到臉”。有的還體現了表演的基本功:“要當花旦,就要會射箭,要當小夥子,要執白扇,要當黑衫,要當黑臉,要當姿勢”;“花旦勝臍帶,少年平胸,老者留須,面平眉平,舊醜散。”有的出自戲曲,如《七彩樓的故事》中的“做豬頭趕人到七彩樓”,《我的美人案》中的“梟鳥過陳世美”,《金花牧羊人》中的“梟鳥過金章”,《蘇六娘》中的“愛吃好魚想娶雅木蘇六娘”。也有劇團的。比如“靜勝老三”,指的是當時老三的戲班擅長文學和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