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家庭環境衛生,做飯,洗碗,洗衣服等。這些工作妳不做,他也不做,家庭生活環境惡化,心情不好。所以必須有人去做。這個家務,所有家庭成員都有承擔的義務,男主人,女主人,已經成年的孩子,還有生活在壹起的老人。這個義務需要多方協商。比如誰在外面幹得多,回家就幹得少。這周我會做更多,下周妳會做更多。我會做幾件我擅長的事,妳也可以做幾件妳擅長的事。而不是用這些看似“普世”的原則來壓人。每個人的情況不壹樣,怎麽能壹概而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