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我應該在很小的時候就從爺爺那壹輩人那裏聽說過。現在想來,不僅僅是最短的笑話。
這個笑話是以講笑話出名的乞丐講的,就壹個字;對於我爺爺那壹代的文盲,我需要說幾句;對於壹個認識幾個字的人來說,我可以滿懷熱情地寫壹篇文章。可見壹代不如壹代。
最短的笑話是這樣的:
從前,有壹戶人家背著新娘。當新娘被擡到婆家門口時,她不肯下轎子。她拉長了臉,很不高興。壹個乞丐聽說有人要在這裏結婚,就過來乞討。這個乞丐因講笑話而出名。新郎官很惱火。他有時間打發乞丐走,就給他出了個難題,說:聽說妳以講笑話出名。如果妳今天能逗新娘開心,妳可以在這裏吃喜酒。如果沒有,妳最好去別的房子。乞丐說,好吧。
附近有壹個旁觀者。見他答應的這麽輕,就為難他說,只允許妳說壹句話。乞丐說,好吧。
這真的是鬼啊,人家哄了好久,妳壹句話就能把她逗樂了。另壹個小心眼鬼說:我們的新娘是出了名的氣質好。妳拿她開玩笑並不罕見。妳得說妳對她很惱火。這才算妳的能力。乞丐說,好吧。
於是在場的人都無語了,圍過來看劇。
我看到乞丐環顧四周,看到壹只狗在地上啃骨頭。他走到狗跟前,跪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三次頭,叫道:爸爸。
充滿笑聲。乞丐大搖大擺地走到桌邊,喝起酒來。小心眼鬼說,別急,還有壹關呢。乞丐說:人家大喜的日子,跟人家過不去,不好。小心眼鬼說:別找借口了,是妳無能。乞丐說:太容易了,就為了跟妳說實話,讓她生氣。不要生我的氣。大家都保證不煩。乞丐走到轎子前,跪下,恭恭敬敬地磕頭三次,叫壹聲:娘。
這叫壹句讓人笑的話,壹句讓人跳的話。誰不想要這種技能?但是誰願意這樣羞辱自己呢?但是仔細想想,在這裏受辱的不止是乞丐。聽完這個笑話,最感激的就是那只啃骨頭的狗。如果狗換成新郎官就不好笑了。這只狗是這部劇最重要的道具。但它置身事外,感受不到尊重、嘲笑和尷尬。其實人類在狗年慶祝的時候,在他們是走狗的時候,在他們胡說八道的時候,都與狗無關。
世界上的人都認為自己是靈長類動物,是世界的主人,壹點也不覺得自己傲慢。這個笑話很可笑,是人類集體的瘋狂把它撕成了碎片。這個笑話很討厭,因為這些集體自大無意識的個體傷害了它。
這個笑話也是可悲的,但人類的無常是通過傷害壹條狗的尊嚴而獲得的。
這個笑話也是可敬的,但是狗活的不能再低了。它置身於笑話之外,給它壹種非常辛辣的味道。乞丐看到了這壹幕,幫了他壹把。他鄙視自己,嘲笑所有還把他當自己同類的善良的人。他不能拿那些不把別人當人看的高尚的人開玩笑。當然,他們不懂幽默。在他們眼裏,就是壹只狗給另壹只狗磕頭叫它爸爸,壹只狗給另壹只狗磕頭叫它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