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聚在壹起打麻將,是防疫部門要求疫情期間禁止的行為。因為聚眾容易造成新冠肺炎肺炎的感染,增加感染風險,雖然打麻將不違法,但這種非常時期的行為是對社會和自己的極度不負責任。
如果疫情期間聚眾,打麻將參與賭博,不是對社會和個人的不負責任,是違法的。因為賭博在中國大陸是被法律禁止的,所以違法參與團體賭博是違法的。
明知是參加集體聚餐、打麻將等娛樂活動,或者在很大程度上會傳染疾病,但仍故意放任疾病傳播,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普通群眾在抗疫期間不配合防控工作,私自聚眾打麻將、打牌,根據情節輕重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如果打麻將,打牌等。是以盈利為目的或者賭資較大的,也可能涉嫌賭博。不管是不是在疫情的特殊時期,聚眾賭博都是違法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根據參賭人員的身份、行為和參賭金額,參賭人員需要承擔罰款、行政拘留等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