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情況。也就是女方設宴,男方買單。因為我國各地風俗習慣差異很大。除了我們上面說的這種情況,有些地方女方家也需要男方出錢辦酒席,前提是男方家需要這個經濟條件。其中不排除壹種情況,就是女方家拿彩禮錢辦酒席。有時候男方給的彩禮少,就會被要求出酒席錢。女方家收的禮金,有時給男方,有時給女方。全看女方父母怎麽安排了。
第三種情況當然是男女合辦。這種情況下,雙方都在同壹個地方,所以新人會選擇壹起辦酒席,讓雙方家庭的親朋好友都能看到結婚儀式,省去了很多麻煩。在舉行婚禮的情況下,雙方通常平分酒席錢。然後收的禮金是屬於孩子的,但有時候出於孩子的孝心,會分壹部分給雙方父母。